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
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遏制当前火情高发势头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4-30 08:58:48

  4月以来,气温回升,区域内高温、干旱,大风天气活跃,加之当地群众在林缘、林区农事用火增多和进山入林踏青、旅游人员日趋增多,全州境内接连发生森林火情,为从严控制野外火源,遏制当前火情高发势头,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迪庆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

  一、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把“三线”责任制、“五个责任人”落实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林业部门具体抓,单位部门分片抓,上级抓下级,一级抓一级,一直抓到每个村民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二、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主管部门要下大力气把火源管理措施落实在火灾发生之前,做到定期、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进行巡查,严管野外用火;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重要时段要派工作组进村入户、进山入林督查,增加火源检查站、卡和巡山护林员,把火源堵在林区外;抓好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中小学生的监护管理,落实责任人;对林区、林缘地带的施工作业单位要落实其防火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书;生产性用火实行严格的审批监烧制度,切实落实谁用火、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生产用火责任制;对重点部位和火灾多发区要进行专项火灾隐患排查,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三、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部门、森林公安局、基层林业站、林场、保护所,要加大新颁布《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对在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的人员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对在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不及时制止处罚,而引发森林火灾的,将按行政不作为来追究乡镇及林业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

  四、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信息,严格火情上报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处置各种林火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快速反应,按规定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通讯员 金玉华 苏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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