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 跟踪服务 【亮点】建立完善岗位培训制度 如何确保到村任职大学生尽快熟悉工作?答案是认真抓好培训。省委组织部将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将认真抓好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经常性培训工作。大学生“村官”上岗前,都要安排岗前培训;聘用期间,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7天。培训内容以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突出涉农政策、法律法规、实用技术和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等重点,以提高做好农村工作、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本领为目的,注重讲解“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乡情、村情教育。云南省将依托各级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采取集中培训、专项培训、现场观摩、技能训练、考察参观等方式,提高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亮点】建立完善跟踪培养制度 为让大学生“村官”充分发挥作用,各地将让他们兼任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员、为民服务代理员、新农村建设规划员、实用技术推广员、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员等职位。将采取“一对一”、“一帮一”等办法,带领他们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在工作实践中学习工作技巧,积累工作经验,增强解决农村矛盾和问题的本领。 实践中,将加强管理考核,建立完善到村任职大学生的请销假、工作例会、工作纪律等日常管理制度和生病看望、节假日走访慰问等关爱制度;坚持和完善大学生“村官”的年度、聘期考核办法。将通过开展“十佳大学生村官”评选、创先争优等活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亮点】建立完善正常流动制度 云南省鼓励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干部,对聘期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推荐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或乡镇干部后备人选,推荐参加公务员考录。对留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仍然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可以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加大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公务员的力度,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时,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主要对象。对聘用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要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 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对任职满3年、考核称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研究生加10分的范围由去年的省属院校扩大到全国高校;对任职满2年、考核称职的,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笔试成绩加5分。对素质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或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应予以解聘,引导其另行择业。鼓励和引导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用人单位优先聘用(招用)具有两年以上农村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记者 张雪飞)(来源:云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