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4-21 10:40:15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天(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同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等24部门联合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 开展这次年度主题活动,既是贯彻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今年全国“两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更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

  “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的重点内容包括八个方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减弱和化解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做好专利案件审理工作,促进科技创新;做好商标案件的审理工作,促进品牌经济发展;审理好垄断案件和不正当竞争案件,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审判监督和工作指导,切实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优化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提供体制保障;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优化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提供人才保障。

  奚晓明指出,在全国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一是为了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二是为了全面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三是为了深入贯彻今年全国“两会”精神。各级法院在年度主题活动中,要通过采取科学合理的司法政策,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着力改善贸易和投资环境,注意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克服金融危机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有效解决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影响和制约自主创新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要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努力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打造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激发科技创新和自主品牌对催生新兴产业、创造社会需求、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同时,要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社会认同度和国际影响力。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高、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贯彻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孔祥俊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还将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布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8)》,并就驰名商标司法保护问题接受媒体访谈。


  “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主要内容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是当前经济形势下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方面,是推动各地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形式,是深入贯彻今年全国“两会”有关“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精神的重要载体。“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的重点内容包括如下八个方面。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减弱和化解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

  各地法院要高度重视当前经济形势下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努力增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高度关注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高度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问题,注意研究金融危机给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就知识产权审判中反映出来的普遍性和动态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服务大局、促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结合点,及时做出司法应对。各地法院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积极出台相关对策措施,切实把《意见》的具体要求贯彻到各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同时,各地法院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关人民法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23日正式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了36条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具体意见,涉及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工作重点、司法政策、体制机制、司法解释和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

  各地法院贯彻执行《意见》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准确把握好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原则和司法政策,统筹兼顾处理好执行法律与服务大局、保护私权与维护公共利益、依法保护与适度保护、保护权利与防止滥用等各种重大关系,妥善解决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同时要以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与工作机制和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为优化激励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提供可靠的体制保障和人才保障。各高级法院可以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意见,把《意见》的要求落到实处。

  做好专利案件审理工作,促进科技创新

  当前正在向实体经济蔓延的国际金融危机,更加突显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专利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性。专利案件的审理工作对于激励自主创新具有直接的导向作用,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专利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大对经济增长有重大突破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促进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要做好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案的贯彻实施工作,各级法院要注意组织知识产权法官加强学习,特别是要注意学习和领会专利法修正案关于明确共有专利权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度调整专利授权条件、赋予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诺销售权、强化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增加诉前证据保全措施、完善专利强制实施许可制度、规定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抗辩事由、允许平行进口、增加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审批例外等新内容,保证立法精神在专利案件审判中得到正确落实。对于适用专利法修正案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注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提出司法对策,并随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做好商标案件的审理工作,促进品牌经济发展

  各级法院要通过商标案件的审理,切实维护商标信誉,推动形成自主品牌。要加强商标权保护,加大对自主品牌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制裁假冒商标、恶意模仿等商标侵权行为,为品牌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要不断完善商标司法政策,正确把握商标权的法律属性,根据商标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核心功能、商标的显著性程度和知名度大小等,合理界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强度。

  要进一步规范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和保护,严格贯彻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驰名商标司法保护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驰名商标司法行为,认真开展相关案件的评查。各地法院要充分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把好驰名商标案件的受理关和认定关,确保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

  审理好垄断案件和不正当竞争案件,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实施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加大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司法保护力度,确保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要及时受理和慎重处理垄断案件,正确认定和处理垄断行为,及时制止非法垄断,防止垄断行为限制市场竞争,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生存空间,通过司法行为促进创建健康的市场环境和有活力的市场结构,为激发经济活力和动力提供法律支持。要依法制止不正当竞争,制止一切非诚信的仿冒搭车行为,避免市场混淆和误导公众,切实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诚信竞争和有序竞争。

  加强审判监督和工作指导,切实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要严格依法办案,平等保护本地当事人与外地当事人、国内当事人与外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确保对域内域外当事人的平等保护。

  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管辖制度,防止当事人利用制度漏洞“制造”管辖。要加大诉前证据保全措施和依职权调查取证的适用力度,切实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取证难问题。要不断明确和完善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维护法律适用的统一。要加强审判监督,尤其要加强对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的审判监督,及时纠正错误裁判。要加强对关联案件的协调,认真贯彻执行关联案件的相互沟通制度和报请共同上级法院协调指导制度。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类似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协调,通过制定指导性文件、召开工作会议和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实现裁判尺度的基本统一。

  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优化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提供体制保障

  要按照《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在直辖市和知识产权案件较多的大中城市,探索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综合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拟在近期再选定一些条件较好的高、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开展相关试点和探索,计划于今年6月召开专门的座谈会,研究如何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和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问题,并拟在年内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的实施意见》。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将在近期统一专利和商标授权确权案件的审理分工,明确有关案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以确保有关案件执法标准的统一和有利于审判经验的积累。

  各级法院要积极探索专利等技术性案件审判中的专业技术调查方式,通过人民陪审员、专家证人、专家咨询、技术鉴定等手段,认真解决专业技术事实认定问题。鼓励有关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等有关专业部门之间开展人员交流。同时,要积极探索健全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提高诉讼调解率、和解撤诉率。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优化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提供人才保障

  各地法院要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调整和充实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在中级以上法院和具有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普遍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暂不具备独立设庭的中级人民法院,也应当建立或指定专门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合议庭。

  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注意选拔培养精通法律、外语基础较好、具有理工专业背景和一定审判经验的知识产权法官,有效缓解案件持续增长与专业审判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要注意保持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的基本稳定,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人才的专业结构。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政治纪律和工作责任,确保知识产权司法的公正和廉洁。

  要加大知识产权审判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力度,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重点加大对中、基层法院和中西部地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培训力度。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将举办3期知识产权审判专题培训班,分别就新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和反垄断民事诉讼等问题进行培训。(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