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州明确提出,学习实践活动转段工作要严格做到“十不准”。 据了解,我州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将于4月底结束。为做好转段工作,我州明确规定,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达不到相关标准的单位不得转入第二阶段。即一是没有制定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日程表的;二是单位领导带头作用发挥不好的;三是没有按照规定动作开展好“六个一活动”的;四是没有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调研课题,没有进行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交流调研成果的;五是集中学习时间达不到40小时,没有完成规定学习篇目,支部内党员参学率达不到90%,支部内党员没有写出心得体会的;六是对未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没有补课计划和日程的;七是没有突出行业、部门特点,没有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八是没有进行案例分析,没有组织好单位科学发展大家谈活动的;九是在学习调研中,对解放思想大讨论及民主生活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没有做到边学边改的;十是没有制定出第二阶段工作日程的。 据悉,州委指导检查组将根据各单位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达到上述条件的单位在该单位提出书面转段申请后由指导检查组组长签名交州委活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转入第二阶段。(记者 王劲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