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投入8亿财政资金 助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4-02 09:53:57

  阳春三月,石屏县坝心镇新海资村委会的村民,深切感受到公共财政阳光的温暖。村里“挤、堵、脏、乱”的落后面貌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被改变,农民期待的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环境美化的新生活正一点点变成现实。

  与新海资村一样,一年间,全省共有24375个自然村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22347个,财政投入奖补资金8亿元,带动村民、集体、企业等社会资金共40亿元,共硬化村内道路2.5万公里,建成人畜饮水项目1万多个,建成环卫设施3179件;绿化美化村内环境130万平方米;文化体育设施2190项,兴建村内公共活动场所720个50多万平方米,极大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劳务实行村民一事一议,但由于资金掣肘,村级公益事业往往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群众参与度不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滞后,村民行路难、喝水难、学科技、学文化难……为了让农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公共财政阳光的温暖,2008年,云南省被国家列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3个试点省之一。此后,云南省全面推进财政奖补一事一议工作,财政奖补资金按“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整合各方面资金,支持农民群众最急需的村内道路硬化、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村内科技文化室等村级民生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建立起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广泛争取各方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为确保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成一个,造福一村,群众满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由村民大会讨论确认本村建设项目后逐级申报,建不建、建什么、怎样建,都由农民民主决策,各级政府不下指标、不派任务,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规范项目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验收等,保证项目建设按质按量完成。奖补方式上实行实物奖补,避免奖补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了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调动了农民参与村内道路硬化、饮水安全、文体基础设施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项目村面貌焕然一新。(来源: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