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 迪庆州维西强制戒毒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认真策划紧紧围绕戒毒学员和管理人员开展了《禁毒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一系列《禁毒法》宣传、学习教育活动。 随着我州“千名干部送法进村(寺)促和谐”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戒毒所以“三个结合”再掀《禁毒法》宣传学习高潮。一是“短”与“长”的结合。戒毒所在组织宣传学习《禁毒法》过程中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放眼全局,制订出了科学合理的长期规划,又立足当前分步骤、分方法的开展宣传学习,将《禁毒法》的短期宣传教育和长期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二是“旧”与“新”的结合。戒毒所在《禁毒法》宣传教育活动上,注重形式创新,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宣传教育,将过去传统的组织观看视听资料和上传下达的方式与经典案例相结合,加强互动性,将《禁毒法》的相关内容改编成小品和顺口溜,以喜闻乐见为基本要求,在激发戒毒学员兴趣的过程中,寓教于乐,改变了过去“我说你听”的枯燥形式,力求宣传教育效果的最大化。三是“内”与“外”的结合。戒毒所在开展《禁毒法》宣传学习教育活动过程中,首先组织了戒毒所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做到每位管理人员特别是民警都深知《禁毒法》的相关内容并熟练应用和讲解,在深入到戒毒学员中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戒毒所领导抓住戒毒学员家属到戒毒所探望戒毒学员的有利时机及时向戒毒学员家属宣传《禁毒法》。戒毒所还充分发挥戒毒所自身的职能特点,积极到戒毒所周边的学校、农村开展《禁毒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将《禁毒法》的宣传从内到外形成了有机结合。 戒毒所在组织开展《禁毒法》宣传、学习教育的同时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也纳入活动范围认真开展了宣传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宣传,《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戒毒学员心中,为提高戒毒学员的戒毒能力和巩固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讯员 李清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