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首次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其间,一系列公务员新政策随之浮出水面。2009年,公务员管理将启动、推进哪些新举措,引人关注。 将制定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 随着《公务员法》2005年出台,近几年,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即立的原则,已陆续出台了公务员奖励、调任、职务任免等10个配套法规,但离预定目标仍有差距。 今年配套法规建设的任务不轻。比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研究制定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以及录用考试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和录用特殊职位体检标准;研究起草公务员回避、转任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违反《公务员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 同时,国家公务员局还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务员专项处分规章,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建设。而人社部相关部门承担起草的工资、退休等配套法规,也在调研和论证之中。 公务员凡进必考,作弊永不录用。 2008年,按照“凡进必考”的刚性约束,全国行政机关共招录约9万名公务员。 2009年,在录用方面,国家公务员局强调,依然要坚持“凡进必考”,重点抓好三件事: ——年度公务员考录,将科学命制试题,严密组织考务。 ——净化考试环境,严肃考试纪律,严厉打击公务员考试作弊行为,对考试作弊形成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考试作弊的歪风。公务员考试作弊的,永不录用。 ——着眼提高考试录用的科学化水平,启动一批科研项目,建立考试测评基地,组建公务员考试录用专家委员会,推进考务机构建设。 中组部副部长、人社部部长兼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强调,公务员录用要突出能力测试,合理设置科目,提高命题水平,使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在进口上就有一个高起点。(来源: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