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至22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率中央督导组赴昆明、普洱、西双版纳、楚雄4州市,对云南省的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 据统计,截至1月31日,全省已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6076件,执行标的金额15亿多元,占全省此类案件的50.15%;执结重点案件3821件,占全省此类案件的 37.29%;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15440件,占全省此类案件的21.31%。根据统计,去年12月云南省有财产案件的执结率在全国排名第十二位,重点案件执结率在全国排名第五位。此外,春节前全省集中执行了一批涉及特殊困难群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三养”案件,向全省4212件案件的4886名申请执行人公开发还执行案款。 江必新肯定了云南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进展情况。他特别提到,云南探索建立的“执行”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并表示云南省创新的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制度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云南省正在尽快建立全省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机制,由省财政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全省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的启动资金。目前,该制度已在全省全面推开,已有5个州市按照“宣威模式”建立起执行救助制度。 记者获悉,本周起,云南省将启动清理执行积案第二轮督查,省“清积”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16个督查组,分赴各州市推动“清积”工作快速展开。(新华网云南频道-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