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考试录用公务员近110万名 ■从统包统配、个别选调,到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录走过近30年,彰显择优与公平 ■从2006年开始,省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得低于1/3 等候入场的考生 新华社记者 王昊飞摄 1月10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正式对外公布。人们注意到,今年公务员招考,考生除了可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进行免费成绩查询,还可以发送短信查询考试成绩。此外,今年首次实行网上调剂、建立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一系列改革的细节,折射 出公务员考录不断自我完善的努力轨迹。 窥斑见豹。如果从上世纪80年代初,北京、四川、黑龙江等地对乡镇干部录用制度大胆改革、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干部,并由此拉开我国干部录用制度改革的帷幕算起,公务员考录制度在我国已运行了近30年。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考试录用公务员近110万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强调,今后一段时期,将进一步完善考试录用制度,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和公平考录。 变革应时而生 调查显示,96.3%的人认为考录能给人们提供平等竞争机会 新中国成立后,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统包统配,按计划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二是个别选调,从优秀的工人、农民中选拔。这种录用制度是特定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和经济政治体制选择的结果,它在当时发挥过重要作用。“这导致两个突出问题:一是人才选拔视野不开阔,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二是人才选拔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主观随意性大,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傅兴国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变革应时而生。 “公务员考试,被称作‘玻璃房子里的竞争’。”从1989年踏入原人事部起,傅兴国便一直从事公务员的管理工作,参与过大多数相关制度的制订和完善。“这些制度在严把队伍‘进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队伍素质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实施公务员考录制度后,一大批素质好、年纪轻、学历高、有基层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机关补充了新鲜血液,注入了新的活力。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录用人员的跟踪调查也表明,用人单位的满意率达98%。 而从近年中央机关录用的结果看,录用公务员既有应届大学毕业生,也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农民、个体户、待业人员;既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也有一些身残志坚的残疾人,男女比例基本平衡,真正做到了机关人员来自五湖四海、各行各业。 考录制度的实施,使公平竞争观念深入人心。一项专项调查显示,96.3%的人认为:“考试录用制度能给人们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制度、系统、重要活动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尺度,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傅兴国表示,实现公平正义,首先要做到规则公平,努力实现机会均等,给每个人创造公正平等的参与机会。 “人本”贯穿始终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标准》解决1.2亿特殊群体的难题 2005年,随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颁布,社会反映强烈的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报考问题随之化解,维护了全国1.2亿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国家事务管理的合法权益,其间透射出的“以人为本”理念备受各界好评。实际上,审视公务员考录制度发展历程,“人本精神”始终贯穿始终。 不光针对乙肝病原携带者,考录制度也将维护残疾人平等报考权利放在突出位置,明确所有的招考职位对残疾人都要开放,只要是考试成绩优秀而又不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残疾人,招考机关必须录用,不得歧视。原人事部更以身作则,带头招录身有轻微残疾的优秀考生。 为方便公民报考,从2002年起,中央机关率先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截至2007年,绝大部分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也实行了网上报名。这大大方便了考生,减轻了他们的负担。 秉承“不能让一个考生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参加考试”的理念,从2005年开始,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有关部门对享受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实行了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仅中央机关的招考中就有6000多人因此受益。 人们发现,从2006年开始,公务员招录越来越注重面向基层,招考职位中要求具有相应基层工作经历的比例越来越大。个中导向不言而喻。 “大学生到基层就业,不仅对基层情况有了深入了解,对中国国情有了准确把握,也有利于他们与基层民众建立起深厚感情。”傅兴国说,加大对这部分毕业生的招考力度,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建立党政机关公务员选拔使用的基层一线培养链,使基层成为党政机关培养补充公务员的“基础阵地”和蓄水池。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协调城乡和区域经济统筹发展,从2006年开始,省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得低于1/3。今年,中央机关的这一比例更一举提高到50%—60%,有效改善了省级以上机关公务员的来源结构。 对“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西部志愿者等在报考公务员时予以政策倾斜;针对西部和基层艰苦边远地区招考人员难,在报考职位要求和分数线划定等方面予以照顾,使这些职位的录用率明显提高……一枝一叶,处处关情。 “下一步,必须统筹解决好考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问题。”傅兴国说。“科学考录的路还很长。”(来源:人民日报) 回眸 ●1982年,原劳动人事部制定下发《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强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吸收录用干部,实行公开招收,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坚持竞争考试、择优录用。从此,考试进入干部录用程序中。 ●1987年,党的十三大决定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要求在选拔任用方面尽量增加透明程度、开放程度和群众参与程度,要求引入竞争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创造一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局面。 ●1988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今后各级政府录用公务员,要通过公开考试,择优选拔。 ●1989年,原人事部在监察部、审计署等6部门进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试点。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原人事部于次年下发《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要求录用国家公务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务员考录制度正式建立。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明确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2007年,中组部、原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通知》;同日,原人事部下发《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对公务员考录的原则、报考条件、招考程序和方法以及纪律与监督等做出全面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考录制度。(来源: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