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州专项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我州于12月出台了限期清收拖欠信用社贷款的方案。 为确保清收欠款成效,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州信用社制定了清收欠款的方案。计划将在今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担保贷款)的清收。清收范围为截止今年12月31日已形成的拖欠含担保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我州将根据拖欠贷款的实际情况采取直接清收、依法清收、重组盘活、以资抵债、资产保全等多种方法建立台帐,分类实施。各县将成立清收工作领导小组,澄清拖欠底数,将清收工作进行分解,进行责任清收。在清收中,将对长期拖欠逾期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通报和视其情况给予处分,组织人事部门将对其执行“停薪、停职、停岗,不提拔、不选拔、不加薪、不晋级”的“三停五不”规定。各县联社和基层联社将积极与监察、组织部门等部门沟通协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催收。对恶意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的钉子户和赖债户,将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起诉,强制清收。并对到明年5月末仍未还款的进行曝光,强化舆论监督。 据悉,为调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的积极性,我州将对清收工作成效显著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实行适当奖励措施。我州各基层信用社将在09年1月1日至15日对拖欠贷款进行清理并制表报县联社,于1月16日起开展催收工作。 据了解,截止今年10月末,全州农村信用社尚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拖欠和担保贷款2264.49万元,其中43个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贷款1252.56万元,有324户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1011.93万元,这些不良贷款占农村占全州农村信用社按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的73%,致使我州信用社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我州农村信用社的形象和央行票据置换兑付工作。(记者 王劲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