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工会经费将由地税机关代收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28 17:18:57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09年1月1日起,由地税机关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全额代收全省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此举将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工会经费收缴难问题。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将从繁重的工会经费收缴事务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用在工会工作的开展和工会职能的履行上,更好地推进工运事业的发展。

  目前,迪庆州根据云南省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领导小组的安排,已完成了缴费单位信息采集等前期准备工作。 (通讯员 向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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