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州教育局获悉,我州自2005年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以来,共落实发放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及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36690094亿元。 “两免一补”是国家为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切实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内容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我州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每学年每人70元、初中140元;杂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学年每人40元、初中60元;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指导标准为小学每学年每人150元、初中250元。2005年至今,“两免一补”资金共资助我州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约20.1万人次,免教科书费1737.62万元、免学杂费997.71万元、向家庭困难寄宿制学生发放生活补助金271.2万元、下拨公用经费补助金2202.16万元,确保了全州贫困家庭学生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从2007年3月起,我州取消了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等其他生活补助项目,但同时实行了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对象包括农村中小学生和城镇特殊困难家庭中小学生,占全州在校中小学生的85%;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费教科书;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提高了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和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标准1-6年级由原来的每生每年800元提高到1000元,7-9年级由原来的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225元,初中每生每年375元。两年来我州共计发放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8366.4294万元。(记者 王劲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