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利用主管林业补偿的便利,给无业的儿媳虚报职位,从镇政府领取2万余元工资。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延庆法院一审认定该村支书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宣告缓刑。 现年56岁的王某原为延庆县千家店镇某村的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2005年4月至去年12月,王某协助镇政府负责 管理山区生态林补偿工作。在此期间,王某将无业的儿媳虚报为山区生态林护林员,并按月为她从镇政府领取工资。2年半下来,他领出2万余元。 今年初,镇政府工作人员发现护林员工资有异随即报警。王某被抓后退缴了全部赃款,随后因涉嫌贪污罪被提起公诉。鉴于他积极退缴赃款,法院遂从轻判处。 (来源: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