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明年养路费征收不置可否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04 09: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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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杭缓征养路费

每年12月1日照例是新一年养路费开征的日子。但《上海证券报》12月2日分别从上海市公路管理处和上海浦东新区养路费征收所证实,针对2009年的养路费征收目前仍未开始。业内普遍认为,这是相关部门在等候燃油税推出的一个信号。除上海外,杭州方面也有消息称,暂缓征收养路费。

值得注意的是,自上月25日起,北京市路政局已开始临时办理养路费停缴业务。“这也是为给燃油税提前做准备。”北京市养路费征稽系统一位人士近日向媒体表示,目前燃油税相关方案正在国务院讨论,养路费很快将取消。此前北京的征稽系统已经做好了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迹象均暗示了燃油税费改革可能在不久后启动。“如果养路费先缴的话,那么一旦明年1月1日起开征燃油税,则养路费还要退还,这是多此一举。”

据《上海证券报》

延伸

24万收费稽征人员待安置

作为实施燃油税改革方案的最大掣肘,如何妥善安置交通收费人员,一直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棘手问题。

此次燃油税费改革方案涉及的人员安置数量大约24万(养路费和航道养护费等收费稽征人员约为14.54万人,二级公路收费站点人员近9万人)。

根据目前燃油税费改革方案看,涉及到交通部门人员安置问题的有两类人群,一是养路费等6费(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稽征人员,二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收费人员。因此,人员安置的操作思路分为两部分:涉及人数最多的养路费稽征人员可能通过3种途径解决,即鼓励提前退休、纳入税务部门、带编制划转公路局。

对于二级公路收费站点人员,安置思路大致两种办法:合同期内的转岗到新增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属于事业编制的,转入公路管理机构。

“目前燃油税费改革不得不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一位参与方案讨论的专家表示,当下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下,怎样妥善安置上述人员比较棘手,既不能完全推向社会,增加社会就业压力,也不能完全用财政“包养”的形式消化。“目前各方对此安置方案还有不同看法,还在征求意见中。”

据人民网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