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网络赌博案主犯服刑8年罚款2000万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1-19 10:17:54

  昨日记者获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网络赌博案作出终审裁定,谭志伟、谭志满等20名被告均构成开设赌场罪,其中谭志伟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谭志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就被判了8年

  据了解,谭志伟网络赌博案是新中国 成立以来最大的网络赌博案,其涉案金额之大、参赌人数之多、区域之广、影响之大,都创了全国赌博案之最。经审查,这个赌博金字塔的“塔尖”是香港人谭志伟和谭志满兄弟,兄弟俩从最初的租借他人赌厅发展到后来设立跨国赌博网络,先后有3000多员工为其工作过。这起赌博案,涉及赌资金额达86.8亿余元,参加赌博人数上万人。

  自1999年以来,谭志伟、谭志满在与中国毗邻的缅甸迈扎央、木瓜坝等地开设“新东方”赌场,采用现场赌博、网络电话投注和网络直接投注等方式,吸引大量中国公民参与赌博。新东方赌场在互联网上开设了多个赌博网站进行网络赌博,并秘密将网站服务器托管于广州、东莞等地。赌场除形式上的点在缅甸境内以外,其余的诸如赌客和赌场工作人员的来源、网络线路的秘密租借、车队的设立、赌客的接送、银行资金的接转、网络服务器的托管与藏匿等,使赌场得以存在、运转的所有条件均发生在中国境内。

  昆明中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谭志伟犯开设赌场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其弟弟谭志满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另外18名被告也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宣判后,谭志伟、谭志满等被告均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谭志伟上诉理由:自己的行为不应由中国的司法机关管辖,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己不是主犯。

  省高院二审认为:谭志伟、谭志满等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开设赌场,长期从事犯罪活动,形成了一个跨国、跨境,组织严密,职责分明的固定犯罪集团,这些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的犯罪后果,属情节严重,谭志伟、谭志满等20被告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新东方”赌场虽然开设在缅甸联邦境内,但其主要客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网络赌博的赌客投注行为多发生在我国境内,网络赌博的线路也是从我国境内违法接出,网络赌博的服务器非法藏匿在我国境内,赌资是赌场安排相关人员在我国银行开设账户,进行资金流转。本案是部分犯罪行为和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的跨国犯罪案件,已严重妨碍了我国社会管理秩序,侵害了我国的边境管理秩序、金融管理秩序。谭志伟及其辩护人提出本案不应由我国司法机关管辖的意见不成立,省高院不予支持。

  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春城晚报)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