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韩寒推出《杂的文》一书,因其中3篇博文曾出现在他向北京汉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交的书稿中,韩寒被诉至法院索赔50万余元。韩寒反诉汉图公司,索赔稿酬49万元。昨天上午,此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开庭。 汉图公司称,2006年6月底,他们与韩寒合作出书且签订合同,将韩寒暂未确定书名的该 作品,中文简体版在大陆地区的复制权、发行权及其他著作财产权独家许可该公司使用。稿费89.1万元,向韩寒预付40万元。今年5月,汉图发现《杂的文》一书中,有3篇博文与韩寒交的书稿相同。据此,汉图公司以侵犯独家使用权为由,将韩寒和出版公司诉至法院,索赔50万元。 昨天,韩寒未到庭应诉。他的代理人说3篇博文是编辑疏忽误放入。韩寒交给汉图的书稿有11万字,超过约定3万字,而3篇博文仅3000字,韩寒有权在给汉图的书稿中删除几篇。代理人称,两年多,汉图以没准备好款项为由没有出书,也没通知韩寒交稿和支付剩余稿费,属根本性违约。韩寒反诉汉图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稿费49万余元。(来源: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