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狠设“陷阱” 范方华没有想到,他和王卫龙两人的“朋友”情谊维持的时间似乎太短了;他更没有想到的是,他竟会被这个昔日的“好兄弟”“套牢”了。他好像一只贪婪的猎物,只顾着眼前的美食,却全然没有注意自己正一步步走进了王卫龙精心布置的“陷阱”。 2006年10月,重庆市环卫局成立了固废集团,全市的环境卫生工程对外进行统一招、投标,重庆市永洁公司和重庆市霸联建筑工程公司的职能逐步被取代。同时,范方华也顺利升迁为渝中区环卫二所所长。 由于范方华对王卫龙成天找自己要工程有些心烦了,他就借此机会中断了与王卫龙在业务上的“合作”。不过,范方华这次失算了。他和王卫龙二人的纠葛并没有因为他单方面的终止而结束。 眼见范开始有意无意地疏远自己,王卫龙自然不会善罢甘休。2006年11月初的一天,王卫龙找到范方华,称在范收受其好处费的过程中,他全部进行了暗中录音,对范的受贿行为,他手上掌握了全部的证据,并威胁要把这些证据交给纪检监察部门。临走时,王卫龙扔下一盘刻有二人交易录音的光碟说:“要么你继续拿工程给我做,我们还是兄弟,我也会继续按照之前的约定给你回扣;如果你不认我这个朋友,那也别怪我无情了,你就等着进牢子吧!”说完便扬长而去。 王卫龙的要挟,对范方华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他想:“如果选择继续和王‘合作’,那自己将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果选择停止‘合作’,那王一旦把证据交给检察机关,自己的美好前程将会毁于一旦。” 一向睡眠很好的范方华,却在当晚愁得失了眠。 经过一夜的辗转反侧,第二天上午,范方华即主动给王卫龙打去电话,决定把收受的近30万贿款全部退还给王。不久,他便把钱悉数退还给了王卫龙。 可就在范方华长出一口恶气之时,王卫龙却依然像梦魇一般,在他的生活里挥之不去。 2006年12月,王卫龙再次找到范方华,仍威胁要把范受贿的事说出去。眼见王卫龙不依不饶,无奈之下,范方华只得与王达成秘密协议:王对范受贿一事保密,作为“封口费”,范方华另支付给王40万元。 2007年2月14日,王卫龙在收到40万元“封口费”后,向范方华出具了收条及《承诺》: “我王卫龙于2005年到重庆,因做公厕修建认识了范方华。因个人经济原因,自己一直准备有录音笔等设备,伺机寻找机会,派上用场。在公厕修建中,我主动提出给予范方华一定好处费,并在2006年数次诱使范方华说出好处比例,并暗地拿出了预备好(的)录音(笔录音)。事后,我拿出录音资料要求范方华退还行贿工程款。虽然范方华于11月27日和12月28日全额退还了我,但我认为范方华收了我的钱是一种受贿行为,所以又以录音资料相胁,要求其另拿40万封口费。几番要求下,范方华为息事消灾,被迫同意筹借(齐)此款项(后支付)。现今收到范方华给我的40万元现金整,我也同意永不提此事,并销毁所有录音,否则范方华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本人敲诈范方华一事。本人(将)退还收到的40万元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就这样,范方华不仅把自己收受的贿赂款全额退还给王卫龙,还倒贴上收受的其他贿赂款和部分家当。为此,范方华――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倒霉的贪官”――就这样“赔了夫人又折兵”。 只是酒肉朋友 纸,终究包不住火。2007年底,一封匿名举报信寄到渝中区有关部门。举报信的矛头直指渝中区环卫二所所长范方华。 在未找到相关证据前,有关部门决定先行找范方华谈话,了解相关情况。令人颇感意外的是,与范的谈话并没费多大周折,他便将其受贿的事实全盘托出。 至此,范方华利用其担任永洁公司、霸联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之便,收受施工单位贿赂的犯罪事实已浮出水面:自2005年6月至2006年10月期间,范方华在发包渝中区东水门垃圾治理工程等15个工程项目中,收受工程承包商王卫龙给的好处费28.5万余元;2007年8月,范在发包建设新村21号公厕和茶亭北路73号公厕改造工程中,收受施工方张某夫妇送的好处费2万元;2005年,范在订购环卫服的过程中,收受重庆某服饰设计公司负责人曾某送的好处费1万元;2005年至2006年间,范在对外发包流动公厕及垃圾桶过程中,收受工程承建方程某送的好处费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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