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龙在收到40万元“封口费”后,向范方华出具的收条及《承诺》 法庭上,他委屈地说,自己也是一个“受害者”。他受贿金额最大的一笔就是承包商王卫龙行贿的近30万元,这笔钱不仅已经全部退还给了王卫龙,他还倒贴了40万元用来“堵住王的嘴”。 “史上最倒霉的贪官” 2008年7月9日上午9时许,重庆市渝中区法院三楼,能容纳上百人的大法庭座无虚席。此刻,由渝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渝中区环卫二所原所长范方华因涉嫌受贿正在受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范方华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我和他并不是真正的朋友,只是酒肉朋友而已……其实我也是一个受害者……” 范方华所指的“朋友”是谁?他为何称自己是受害者?这起看似简单的受贿案又为何在网上被炒得沸沸扬扬?范方华又为何甚至被网友戏谑为“史上最倒霉的贪官”? 渝中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讲述了“倒霉贪官”范方华的堕落轨迹…… 如此“好朋友” 1971年出生的范方华,而立之年后的成长之路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 2005年,渝中区环卫局为实现政企分制?熏以“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形式,相继成立了重庆市永洁公司和重庆市霸联建筑工程公司,分别负责辖区内环卫用品的采购和环境卫生工程的招标。 在永洁和霸联两公司成立之初,其时正在某街道办事处任职的范方华,被一纸调令调往两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一职。年仅33岁的范方华在公司里手握重权,主要分管业务联系、业务价格确定以及工程进度和付款方式等重要工作。 随着各项工作的开展,范方华的交际也越来越广。在不经意间,他身边的“朋友”逐渐多了起来,而工程承包商王卫龙就是其中之一。 2005年4月,工程承包商王卫龙经人介绍,认识了范方华。初次接触后,范并没有对王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但精明市侩的王卫龙又怎会放弃眼前这条“大鱼”呢?王卫龙经多方打听了解到范方华的兴趣爱好后,便时常邀约范一起外出吃饭、打牌。随着交往的增多,两人的关系也正如王卫龙所企盼的那样,开始逐渐升温,直至“烂熟”起来,成了称兄道弟的“朋友”。 然而,渝中区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却揭示了范、王二人的“朋友”关系并不仅仅是单纯的吃吃喝喝这么简单。 2005年6月,王卫龙来到范方华办公室,希望范拿些公司的工程承包给他做,并允诺每个工程按工程款的20%给范方华等人做回扣。 面对“朋友”这一小小的请求,范方华自然点头应诺。于是,2005年6月至2006年10月期间,从渝中区东水门垃圾站治理工程开始,霸联公司发包给王卫龙共15个项目进行施工作业,并且按照范、王二人事先约定的,范方华等人按照工程款的20%吃回扣,大肆收受王卫龙的贿赂。在这15个项目中,范方华多则收取两万多元,少则收取两三千元不等,共计收受了王卫龙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28.5万余元。范方华将其中的部分赃款用于房屋装修及其他消费。 阴狠设“陷阱” 范方华没有想到,他和王卫龙两人的“朋友”情谊维持的时间似乎太短了;他更没有想到的是,他竟会被这个昔日的“好兄弟”“套牢”了。他好像一只贪婪的猎物,只顾着眼前的美食,却全然没有注意自己正一步步走进了王卫龙精心布置的“陷阱”。 2006年10月,重庆市环卫局成立了固废集团,全市的环境卫生工程对外进行统一招、投标,重庆市永洁公司和重庆市霸联建筑工程公司的职能逐步被取代。同时,范方华也顺利升迁为渝中区环卫二所所长。 由于范方华对王卫龙成天找自己要工程有些心烦了,他就借此机会中断了与王卫龙在业务上的“合作”。不过,范方华这次失算了。他和王卫龙二人的纠葛并没有因为他单方面的终止而结束。 眼见范开始有意无意地疏远自己,王卫龙自然不会善罢甘休。2006年11月初的一天,王卫龙找到范方华,称在范收受其好处费的过程中,他全部进行了暗中录音,对范的受贿行为,他手上掌握了全部的证据,并威胁要把这些证据交给纪检监察部门。临走时,王卫龙扔下一盘刻有二人交易录音的光碟说:“要么你继续拿工程给我做,我们还是兄弟,我也会继续按照之前的约定给你回扣;如果你不认我这个朋友,那也别怪我无情了,你就等着进牢子吧!”说完便扬长而去。 王卫龙的要挟,对范方华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他想:“如果选择继续和王‘合作’,那自己将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果选择停止‘合作’,那王一旦把证据交给检察机关,自己的美好前程将会毁于一旦。” 一向睡眠很好的范方华,却在当晚愁得失了眠。 经过一夜的辗转反侧,第二天上午,范方华即主动给王卫龙打去电话,决定把收受的近30万贿款全部退还给王。不久,他便把钱悉数退还给了王卫龙。 可就在范方华长出一口恶气之时,王卫龙却依然像梦魇一般,在他的生活里挥之不去。 2006年12月,王卫龙再次找到范方华,仍威胁要把范受贿的事说出去。眼见王卫龙不依不饶,无奈之下,范方华只得与王达成秘密协议:王对范受贿一事保密,作为“封口费”,范方华另支付给王40万元。 2007年2月14日,王卫龙在收到40万元“封口费”后,向范方华出具了收条及《承诺》: “我王卫龙于2005年到重庆,因做公厕修建认识了范方华。因个人经济原因,自己一直准备有录音笔等设备,伺机寻找机会,派上用场。在公厕修建中,我主动提出给予范方华一定好处费,并在2006年数次诱使范方华说出好处比例,并暗地拿出了预备好(的)录音(笔录音)。事后,我拿出录音资料要求范方华退还行贿工程款。虽然范方华于11月27日和12月28日全额退还了我,但我认为范方华收了我的钱是一种受贿行为,所以又以录音资料相胁,要求其另拿40万封口费。几番要求下,范方华为息事消灾,被迫同意筹借(齐)此款项(后支付)。现今收到范方华给我的40万元现金整,我也同意永不提此事,并销毁所有录音,否则范方华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本人敲诈范方华一事。本人(将)退还收到的40万元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就这样,范方华不仅把自己收受的贿赂款全额退还给王卫龙,还倒贴上收受的其他贿赂款和部分家当。为此,范方华――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倒霉的贪官”――就这样“赔了夫人又折兵”。 只是酒肉朋友 纸,终究包不住火。2007年底,一封匿名举报信寄到渝中区有关部门。举报信的矛头直指渝中区环卫二所所长范方华。 在未找到相关证据前,有关部门决定先行找范方华谈话,了解相关情况。令人颇感意外的是,与范的谈话并没费多大周折,他便将其受贿的事实全盘托出。 至此,范方华利用其担任永洁公司、霸联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之便,收受施工单位贿赂的犯罪事实已浮出水面:自2005年6月至2006年10月期间,范方华在发包渝中区东水门垃圾治理工程等15个工程项目中,收受工程承包商王卫龙给的好处费28.5万余元;2007年8月,范在发包建设新村21号公厕和茶亭北路73号公厕改造工程中,收受施工方张某夫妇送的好处费2万元;2005年,范在订购环卫服的过程中,收受重庆某服饰设计公司负责人曾某送的好处费1万元;2005年至2006年间,范在对外发包流动公厕及垃圾桶过程中,收受工程承建方程某送的好处费13万余元。 彻骨的悔恨 从出事开始,到检察机关查明案情真相,再到法庭庭审的结束,范方华在不同的场合,多次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在法庭庭审现场,范方华委屈地说道,自己也是一个“受害者”。他认为,自己受贿金额最大的一笔就是承包商王卫龙行贿的近30万元,这笔钱不仅已经全部退还给了王卫龙,还让他倒贴了40万元用来“堵住王的嘴”。 范方华懊悔地说,在退还30万元的受贿款时,因部分款项已经挥霍使用,他只得用收受的其他贿赂款和家里多年的积蓄来补缺口。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王卫龙居然狮子大开口,又向他索取“封口费”。为了筹钱,他曾找亲戚、同学和同事四处借款,称自己家有急用,终于在一个月后才筹齐40万元,并分3次通过现金和银行卡的方式全部交给了王卫龙。 范方华谈到,他把“封口费”交给王卫龙之后,内心始终还有一块石头,每天都生活在恐慌和抑郁当中,丝毫得不到一点轻松:“我真怕给了王卫龙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我现在几乎是倾家荡产了。如果王卫龙真的再向我伸手,真的不知如何是好。”于是,在被找去谈话时,他没有半点犹豫,立即把受贿的事实全部说了出来,同时也彻底卸下了自己心底的这块大石头。 “我现在已经犯了错误,把自己交给司法机关处置,这是最正确的选择,也是唯一的办法。”交代完犯罪问题后,范方华感到如释重负。 “我和王卫龙并不是真正的朋友,只是酒肉朋友,一切都是他在利用我而已。希望法庭看在我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的份儿上,能从轻处理。”在法庭的最后陈述时,范方华幡然醒悟,道出了王卫龙和他交“朋友”的真正意图。 最终都是这下场 2008年7月9日上午,范方华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王卫龙也因涉嫌行贿罪和敲诈勒索罪,经检察机关起诉后,法院已于7月16日开庭审理。8月4日,曾向范方华行贿13万余元的另一“朋友”程某也在法院受审。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公正判决。 据检察官介绍,范方华一案公开审理时,重庆市园林局组织了50名干部职工到法院旁听。在听了范方华的最后陈述后,有人议论道:“范方华不仅最终没拿到近30万元‘好处费’,反而付出了40万元‘封口费’,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不过想想,只要是贪官,最终的下场都是一样的――伸手必被捉。” 在范方华与王卫龙的交往中,王卫龙看重的,到底是他和范方华的“交情”,还是二人之间的“利益”呢?或许,对于时常有“朋友”主动来结交的官员们来说,范方华涉嫌受贿,成为“史上最倒霉的贪官”,无疑是给他们敲响的一记沉重的警钟。 (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