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始,我州将试行小型汽车号牌号码自编自选工作,车主可编选自己满意的车牌号码。 9月1日开始,我州对办理注册登记、转入登记和出租转非营运的小型汽车号牌号码可以试行自编自选。已经在迪庆州辖区内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严禁通过变更等方式进行自编自选。出租车等专段号牌机动车的号牌号码不实行自编自选。自编自选规则为:省份简称和发牌机关代号不变,即“云”和第一位表示迪庆州的字母“R”不变,后五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中的编码规则的第3种组合方式进行编排,即号牌号码的前两位全部为字母(字母I、O和云R·WX除外),最后三位必须全为数字(“000”不允许使用)。例如:云RAA888(A表示字母,8表示数字)。自编自选产生的车辆号牌,在车辆转出、注销后,由车管所收回号码,6个月后重新启用,供群众自主选择使用。车主拥有车辆3年以上,车辆注销后申请使用原自编自选产生的号牌号码的,可以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 申请车牌前,申请人要先将车辆交付车管所查验岗进行机动车查验和唯一性确认,不免检车上安全技术检测线检验。随后凭车辆销售发票、完税证明、保险凭证、身份证明、《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车辆检验报告单等有关证明材料到车管业务大厅按顺序进入机动车业务受理审核岗办理业务。车管所业务导办员指导申请人在号码查询机上查询号码,并到牌证岗的号码确定机上进行确定,打印号牌领取凭证。申请人不需要查询就可以确定号码的,直接到牌证岗的号码确定机上进行确定,打印号牌领取凭证。号码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自编自选的车牌号码经确定后需要邮寄的号牌交付邮政部门寄送车主,不进行邮寄的号牌统一运送到交警支队车管所,车主在7个工作日后自行到车管所领取。 原“5选1”选号模式继续实行,由车主在备选号码中选择出5个随机生成号码,再确定一个自己满意的号码,车主可自由选择自编自选或“5选1”的方式确定号牌号码。(通讯员 李国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