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州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全州要进一加强松茸资源的保护工作,促进合理开发与永续利用,提高出口质量,培育优势产业,对采集童茸、掺杂使假造成松茸农残等行为将给予严厉打击。" name="description">

迪庆将严厉打击采集童茸、松茸农残等行为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7-30 14:59:07

州政府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松茸资源保护 促进合理开发与永续利用

  日前州政府下发通知要求,松茸产地各县及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松茸资源的保护工作,促进合理可发与永续利用,提高出口质量,培育优势产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通知对松茸采集的培训、宣传、监督指导和经营管理等均作出了明确要求,对采集童茸、掺杂使假造成松茸农残等行为将给予严厉打击。

  通知要求,各地要科学制定保护及开发松茸资源的具体措施,建立有效保护、科学采集、永续利用的长效机制,从源头遏制掠夺式的采集方式。松茸采集前,各级政府及林业、科技等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农民进行科学采集培训,提高科学采集松茸的水平。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松茸资源的保护与科学采集知识,免费向农民提供价格、等级划分、需求量等信息。

  通知强调,为切实保护松茸质量,必须强化采集的监督和指导。各级政府要帮助和指导村委会、村民小组将松茸资源的保护与科学采集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开山采集时间,严禁采集5公分以下童茸。科学使用采集工具,使用卫生洁净的用品盛装松茸,严禁在松茸中掺入异物,严禁喷洒任何药剂。

  通知强调,在松茸上市季节,要加强松茸采集经营管理,维护产地交易秩序。森警、森林公安及林业执法人员及乡镇、村要积极配合好州松茸办加大巡查力度,对破坏松茸资源及人为破坏松茸资源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违反采集5公分以下童茸的一律没收并处以50-100元罚款,收购者除没收童茸外还将处以货值5倍罚款;对不办理资源保护手续私自运输松茸及其制品运输出境的,各木材检查站作补收资源保护费或没收处理;对喷洒药剂造成松茸农残及有害物质的,没收松茸产品,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通知还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的处理、建立监督机制等提出了要求。(记者 普自林)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