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高在一单位当门卫被辞退后摇身一变,成为“西城铁路公安处治安大队大队长”。在取得女友及亲友的信任后,他以介绍当警察和帮助办理驾驶证、加油卡和租用警车等为名,成功行骗12次,索要受害人现金4万余元。 昨日(19)记者获悉,成都锦江区法院审理该案后作出判决,刘明高犯招摇撞骗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年59岁的刘明高是四川乐至县人,曾在治安联防队工作过几年,后在火车北站附近一单位当门卫。2006年被辞退后,他在简阳一带做米粮生意失败,欠下20多万元的债务。为了还债,刘明高萌生了冒充民警骗钱的念头。他花钱买来假警服、假警帽、假公安民警工作证等行头,并刻了一枚虚构的“西城铁路公安处治安大队”印章。从此后,刘明高便以“西城铁路公安处治安大队大队长”自称,且终日“枪”不离身。 不久后,刘明高穿上假行头回到老家,以可让对方当警察为名,为有意向的亲友办理了“入警证明”等假证件,前后获利1万余元。1个月后,他偷偷回到成都。去年10月,刘明高与52岁的薛某谈起了恋爱。回薛某老家时,刘明高认识了黄某等人。骗取对方信任后,刘明高提出可为黄某办理驾驶证、加油卡和租用警车私用。黄某先后拿出四千余元。之后,薛某另外一些老乡也纷纷交钱请刘明高办事。 因刘明高以各种借口拖延时间,今年1月21日,心生疑惑的黄某四处打听“西城铁路公安处治安大队”,却得知根本没有这个地方。她立即和丈夫找到刘明高,打开其枪套,里面竟然滚出一串塑料子弹!随后,黄某将刘明高扭送至派出所。 警方查明,从2006年6月至今年1月间,刘明高以帮助受害者入警、购买警用旧摩托、加油卡等为由,行骗16起,涉案金额4万余元。昨日记者获悉,锦江区法院在审理该案后认为,刘明高多次冒充民警招摇撞骗,情节严重,判决刘明高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