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21时25分许,在香格里拉县城香巴拉大道与仁安路岔口,一辆东风大货车将骑自行车者撞倒后在夜色的掩护下仓皇逃走。香格里拉县交警大队值班室的报警铃声急促响起,值班民警在组长丁永宏的带领下火速赶赴现场,同时,值班领导王纪武立即组织大队备勤民警和技术人员迅速展开现场走访和当事人伤情检验工作。 事故现场,雨一直在下,证据顷刻即逝。香格里拉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罗自辉当即组织成立“7·12”专案侦破组,分现场勘察、现场走访、路面查缉、尸体检验等七个工作小组,并联系尼西、格咱警务站和小中甸、三坝交警中队设卡堵截,全力展开侦破工作。鉴于案情重大,值班领导立即向迪庆州交警支队和香格里拉县公安局汇报了相关情况。 在事发现场,暴雨中路灯显得格外昏暗,大队现场勘察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勘察。现场仅有一片被雨水冲散的血迹、一辆变形的红色山地越野自行车、散落的少许发丝…… 经过现场走访和调查,民警了解到肇事车是一辆蓝色的东风货车。为了及时破案,大队立即组织各组展开案情分析会,按照肇事车车型、行走路线和肇事时间,初步推定肇事者应为建塘镇诺西村和红坡村范围内的村民,肇事车辆白天应在城区和城周围附近的建筑工地运输沙石。 大队立即进行分工,一组负责现场走访,一组负责调查城区及城区周边的所有工地,落实施工车辆,其余各组分赴划定的区域逐户逐车开展排查。村子里,藏獒的尖叫声在雨夜中回响,警灯和车灯在黑夜里格外的明亮,在泥泞的小路上民警打着电筒吃力地冒雨前行,叩开了一户户人家,对一辆辆货车进行了仔细的检验和排查。 23时许,现场调查组分析认为,肇事逃逸车辆牌号可能是“云RZ0662”,这给侦破工作带来了一线希望。根据计算机查验和格咱警务站民警的核实,该车车主系建塘镇孜尼村村民。大队立即组织特别行动组赶赴孜尼村,对该车辆进行了仔细查验,排除了其肇事的可能性。线索中断,各排查组在诺西村、红坡村也没有查到嫌疑车辆,侦破工作再次陷入了困境。 13日凌晨1点,大队再次召开案情分析会,根据现场走访、勘查和施工车辆调查情况,再次确定侦察范围为诺西村和红坡村,并把嫌疑车辆扩大。大队民警再次分工,一辆辆警车呼啸着又一次冲向无边夜幕。 凌晨4时,在香格里拉县建塘镇红坡村查缉到云RZ0682号东风大货车,其车身右侧发现了可疑碰撞痕迹,车辆驾驶人行色慌张,云RZ0682号车成为重点嫌疑对象,专案民警随即将该车驾驶人和云RZ0682号东风货车暂时扣回大队。 经审讯,该车驾驶人自述未发生交通事故,其自述行程与该案肇事车行程不符。 7月13日6时,经过2个多小时的审讯,嫌疑车辆检验也未发现直接证据,案件侦破工作再次停滞。 13日8时,香格里拉交警大队再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分析认为所有间接的证据都指向了该车驾驶人,况且其所陈述的情况前后矛盾,与事实有很多不符的地方。专案组再次分工,一是向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县公安局汇报,请痕迹专家查验车辆,二是继续开导和审讯该车驾驶人,并向其讲明法律政策。 13日10时许,痕迹检验组在嫌疑车上发现了血迹,找到了有力的证据,在铁证前,该车驾驶人承认了肇事后驾车逃逸的全部事实。“7·1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一夜未合眼的专案组民警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香格里拉县公安交警大队) 编后:“7·12”交通肇事逃逸案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迪庆州公安交警部门昼夜鏖战,在短短10个小时后成功破案,抓获肇事嫌疑人,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让死者得以安息。 当前,全州正全面贯彻实施《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广大交通参与者,无论什么时候,要安全驾驶,文明行车,时刻牢记“安全出行,平安是福”的警示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切勿存侥幸心理,在高科技、高水平的现代化侦破技术条件下,任何对生命不负责任的逃逸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