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财政工作30年发展综述 三十载栉风沐雨,三十载春华秋实。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香格里拉县财政工作,伴随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前进脚步,风雨兼程,实现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步入了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日趋规范,财政改革日益深化的快车道。 夯实发展之基 鼓足发展之劲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确定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经过一系列的调整改革,中甸县(现香格里拉县)的经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不平凡的年份必然发生不平凡的事情。1978年,县财税局因上年度超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受到省财政厅表彰;1978年,省革命委员会行文规定,中甸县视同边疆民族地区,其财政体制等按民族地区有关规定对待。 改革开放的第一个10年,县财政工作以强化财政管理措施为内动力,推动财政事业健康发展。在完善体制,强化管理方面,有几组特别值得关注的数据:1983年四季度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共查处违纪金额201,478元;1986年7月初清欠全县职工公款借款99,885元;1987年,国家财政出现赤字,为解决中央财政困难,国务院决定向地方财政借款,中甸县相应承担借款199.7万元,1988年中央向地方的借款转为中央“长期借用”。这一组组数据充分说明了财政管理措施的硬、细、深,也充分体现了财政人为政府管家,为人民理财的那份沉甸甸的责任和任何时候都服从和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 在严格的收支管理中,财政收支稳健增长。1988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38.1万元,比1978年增长了10.5倍,年均增长30%;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876.71万元,比1978年增长了6.2倍,年均增长23%。 立足发展之势 破解发展之困 1992年在中国发展史上又是一个具有里程碑的年份。中国改革开放的航船,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的鼓动下迎风破浪,高速前进。也是在这一年的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甸县正式对外国人开放,迪庆州全方位开放格局形成。在深化改革开放的热潮中,中甸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迎来第二个发展的春天。但改革开放的进程不可能坦荡无碍,一帆风顺,中甸财政也遇到了“发展中的烦恼”,财政事业在迎来万紫千红之时,也经历了寒冬严酷的淬炼。 在第二个改革开放的10年,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转型期,中甸财政也经历了改革的“阵痛”。由于收支矛盾突出,1993年,中甸县财政决算报表上首次出现了财政结余负数——财政赤字626.7万元,到1996年财政赤字高达2741万元。面对困难,财政工作始终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开放大局,紧紧抓住国家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省对地州县实行“以奖代补”考核管理机制,以“三个有利于”为衡量财政工作的标准,努力争取一切有利于财政经济发展的政策。先后争取到“贫困教育发展项目”,获得用于改善贫困县基础教育环境的世行提供的特别提款权;“九五”财源建设重点扶持县,获得3个省级扶持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040万元;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金沙江中上游农业综合开发国家立项县,获得5个国家扶持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69.9万元。通过采取强化收入征管,严格支出管理,逐步消化赤字,1997年至1998年的2年间共计获得以奖代补资金824万元。为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发挥乡镇政府的积极性,完善县对乡财政管理体制,本着积极试点,稳妥推进的原则,自1992年至1996年,共用5年的时间,全面建立了“分灶”吃饭的乡镇财政。 在这10年的发展进程中,有3个年份最值得回顾。1995年是预算外资金规范年。针对大量预算外资金“体外循环”,导致预算内收支极度紧张,预算外收支不断膨胀的情况,出台了《中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县各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及改进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将各单位、各部门支配的预算外收入50%纳入政府统筹,首次彻底管住了预算外资金混乱的局面,并率全省之先将预算内外的收支统筹管理。 1996年是制度建设年。为实现创建一流的队伍、实施一流的管理、创造一流的业绩的目标,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从1996年起制定执行了涵盖规范财政干部工作、学习、生活的《中甸县财政局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及行政管理制度》。为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开创了全县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之先河。 1998年,是中甸财政收入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转折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为了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9月1日起,中甸县境内全面禁止砍伐天然林,意味着曾经辉煌一时的“木头”财政成为历史,财政收支形势异常严峻。为了度过难关,全体财政人全面贯彻实施县委制定的“35918”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财政工作在逆境中稳步推进。1998年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140万元,比1978年增长了19倍,年均增长17 %;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899万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比1978年增长23.5倍,年均增长18%。 用足发展之策 发足发展之力 发展需要对比,而对比发展需要数据。2007年是香格里拉财政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在建州50周年大投入、大发展的拉动下,全县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0188万元,比1978年增长61.6倍,年均增长16%;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9936万元,比1978年增长107.8倍,年均增长18%;当年全县收入总计51423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1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235万元),比1978年增长了104.2倍,年均增长18%。这既是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在财政上的真实反映,也是国家对民族地区关心、帮助,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唯一藏区倾情关怀和特殊倾斜的结果。 在这10年里,香格里拉财税工作同样面临诸多需应对的挑战,但富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香格里拉财税人没有怨天尤人,更没有消极等待,而是在思想上树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服从大局、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在行动上做到变压力为动力,在挑战中寻求机遇,在改革中寻求发展。 为了进一步夯实财源,想方设法“挤出”资金,加大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旅游、生物、水电、畜牧等支柱产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基础产业,交通、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基于“吃饭”和建设都需靠上级的县情,加大向上争取力度,通过积极争取,先后列入全州唯一的全省财源建设重点县、县域经济试点县、全省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抓住国家和省加大对困难地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机遇,10年中财政上级补助收入年均增长19%,财政实力进一步壮大;通过在实践中的不断总结和完善,形成“划分收支,收支挂钩,超收分成,欠收自补,节余留用”的县对乡财政包干管理体制,对县级部门严格按照工资标准和编制内实有人数,按定额标准核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通过实施“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建立和执行财政资金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零户统管”、“乡财县管”等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改革解决前进中的问题,通过改革推动财政事业的发展;为了及时将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洒向农村,借全国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契机,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在省里没有落实补助资金的情况下,在全州乃至全省率先全面减免农业税,从而实现了农民盼望已久的“零税”、“零费”、“零负担”;克服收支矛盾突出,可用财力有限的困难,通过采取向上争取一块,对内调整一块的措施,及时足额兑现了几次调资政策,保障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公务员医疗补助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等关乎民生利益的改革资金;通过调结构,保重点,落政策,兑资金,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向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农村基础设施、农村扶贫、新农村建设等。 风大正是扬帆时。香格里拉财政这只乘风破浪的前进之船,在改革开放春风的鼓动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全国、全省、全州和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的牵引下,正驶向辉煌灿烂的明天。(杜洪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