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17 14:35:04

  6月17日,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通知指出,目前,全州已进入主汛期,防汛抗洪工作也进入了关键时期。全州各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防汛制度,一旦发现险情征兆,要及时启动预案,牢牢把握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主动权;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及时组织领导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抗灾救灾第一线,靠前指挥,提高突发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效率。

  通知指出,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雨情、水情和汛情发展变化,加密监测次数,及时分析会商。要特别加强局部性、突发性灾害的监测预报,准确分析影响时间、程度和范围,及时预测发展趋势,将预报结果及时通报各级政府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为防洪指挥调度和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搞好群防群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无线广播等,滚动播报雨情、水情和灾情,及时向群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各级防汛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准确掌握汛情、雨情、水情,科学判断灾情发展趋势,重要汛情、灾情要及时报告。各县各有关部门要把临江、临河施工项目的防汛安全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及已建电站、水库、江河堤防、湖泊、桥梁、矿山以及重要城市、学校等重点防洪部位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险情,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抢险应急措施,确保防洪安全。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抢护和预警,迅速转移危险地区人员。要加强军民联防,及时向部队通报情况,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抗洪抢险中的突击队和骨干作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要切实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及时疏浚排洪沟渠和下水管道。工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汛措施,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暴雨期间不得进行井下作业。安全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防御山洪灾害作为防灾减灾重点工作来抓,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乡、村、组、户,不留死角。国土、交通、水利、气象等部门要按照《云南省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意见》要求,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山洪灾害的预测预警工作,强化对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群防群治力度。对存在隐患的区域,要增派人员实施24小时监控,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巡查,发现重要情况要确保能迅速发出警报。要制定相应预案,明确“防、抢、撤”的范围、地点和方式,落实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洪涝、冰雹、大风等灾害的地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千方百计安排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就医、学生有学上。各级卫生防疫部门要切实做好灾区的疾病防治工作,防止灾后疾病发生。要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搞好恢复建设。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交通运抢和通信安全畅通,确保电力供应。

  通知强调,防汛抗洪减灾责任重于泰山,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全州一盘棋”的思想,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坚决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灾情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防汛抗洪减灾工作进展情况。 (记者 李清填)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