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完善和落实农村特困居民“低保”方案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16 08:48:28

  日前,记者来到永春乡拉河柱村吾夺底村民小组采访,但见全村群众在村党小组组长和村民小组长的主持下,正在召开大会,对2008年度享受“低保”的人选进行民主评议。拉河柱村党支部书记和永兰告诉记者,该村按照县里修订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低保”对象评定工作,村及村民小组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让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低保”对象的评定、审核、审批上做到一评、三审、两公布。由于措施有力,该村“低保”工作做到了群众心坎上,使这项惠民工程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维西县民政局局长王从武说,2007年农村特困居民“低保”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广大农村贫困群众在这项惠民工程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但由于政策宣传和实施方案中有些条款不够具体,导致出现各村评定“低保”对象标准不够统一等问题。为把惠民政策落到群众心坎,把低保款真正用在最需要救助的群众身上,维西县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成立调研组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搞好农村特困居民“低保”工作的意见,报政府研究。

  5月15日,维西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2008年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方案的通知》,对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60岁以上高龄贫困老人生活补助试行》等文件精神作出更加明确、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但因好逸恶劳、不自食其力造成生活困难等6类人员不予确定为“低保”对象。(记者 杨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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