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搭建政务工作落实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平台,建立健全政府决策事项落实的有效保障机制。日前,迪庆州政府制定出台了政务工作暂行办法。 此次制定的政务落实工作暂行办法包括总则、职责与任务、程序与方法、机构与人员、权力与责任、组织领导、附则等七章。 政务落实工作主要包括决策事项督办和专门事项督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年度政府工作任务分解和督办,负责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州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的督办以及州政府领导批示的督办。 为全面开展各项政务落实工作,迪庆州政府决定成立州政务落实办公室。在决策事项督办中,“落实办”在州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后,要适时进行督办,对需要督办的事项要及时拟定督办方案,将问题进行分解,立项督办;同时要开展经常的跟踪督办,对年度重大项目进行重点督办,及时、全面、准确报告政府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对专门事项督办,“落实办”要及时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明确办理单位和办理方式;专门督办件一般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落实办报告,落实办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办理质量。 暂行办法规定,对州政府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活动,“落实办”有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权、通报权、问题处置权、干部情况报告权、奖励惩罚建议权。(记者 普自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