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记者从迪庆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州将在5月10日前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有近28260名城镇居民可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 今年初,迪庆州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之一,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实际,我州拟定城镇居民每人每年200元、在校学生每人每年100元的筹资标准,并拟定了我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暂行实施细则,正报请州政府审定出台。 据悉,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大病、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我州城镇居民参保费用坚持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员的参保费用主要由财政负担。5月10日前,试点工作启动,年底参保人数计划达到1.6万人,参保率达到60%以上。 据了解,2007年底,全州农村有29.3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约2.8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覆盖了全州88%的人口。还有约2.8万城镇居民至今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城镇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这一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比较突出。随着我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全面启动,我州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框架将基本形成。(实习记者 王劲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