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进工作作风 察实情 讲实话 办实事 ● 改进调查研究 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 密切联系群众 每年驻村入户实践不少于6天 ● 改进会议活动 少开会 开短会 ● 精简文件简报 减少数量 压缩篇幅 ● 改进新闻报道 优化领导活动报道的内容结构 ● 厉行勤俭节约 严禁为配偶、子女等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 ● 严格执行制度 以身作则 带头执行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普自林)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实施办法,近日,州委出台《州级领导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从改进工作作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改进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八项规定。 《实施办法》八项规定: ——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政令畅通;必须勇于担当,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和表面文章,大力弘扬雷厉风行、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对省委、州委交办的事项,牵头州级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反馈办理情况。 ——改进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州级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到基层调研,既要选择工作好的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更要深入困难和问题多的地方,推动问题解决;倡导不打招呼、事先不作安排的调研;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各县、开发区负责同志陪同一般不超过三人,一律不准到边界接送,一律不得安排迎宾队和敬献哈达,不安排入住超规格房间,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一律不得使用警车开道。 ——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好“四群”教育活动,扎实抓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州级领导要带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继续深化州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寺院制度,对每个联系点每年至少走访2次以上;坚持带头蹲点联户、结对联户、经常联户等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每年驻村入户实践不少于6天;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每季度州委、州政府要专门研究一次当前群众最为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改进会议活动:从严控制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州性会议以及州直部门召开的全州性专业会议;部门召开的会议,州级领导不出席、不发贺信、不对会议作批示;除统一安排外,州级领导不参加颁奖、揭幕、剪彩、奠基活动等,不出席庆祝会、纪念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活动,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切实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要开短会、开有准备的会、开解决问题的会,提倡讲短话、讲真话、讲管用的话;一般性会议讲话、汇报不念稿;会议活动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一律不准在会议活动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格遵守中央关于警卫工作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重要会议、重要公务活动需要部署警卫措施的,坚持方便群众、保障安全和交通顺畅的原则,合理安排警力,减少交通管制,不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停止、限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精简文件简报:精简各类文件、刊物、简报,减少数量,压缩篇幅,提高质量。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文件处理的规定。州级领导讲话,一般以《迪庆工作》的形式印发,或者在党报、党刊上刊发,不以文件印发。 ——改进新闻报道:优化州级领导会议和活动报道的内容结构,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间;州级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州级领导不得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州级领导代表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发表讲话和文章,须分别报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批准,不得将报告、讲话等工作性文稿汇编署名公开出版;除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厉行勤俭节约:州级领导要自觉遵守党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尤其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执行州级领导干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车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规范出访活动,出国出境和出外考察。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正职领导每年出国(境)次数不超过一次,其他州级领导1个任期内出国(境)不超过2次或2年内出国(境)不超过一次,州级领导出访一个国家不超过6天,出访2个国家不超过10天,特殊工作需要出访,每次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并严格控制随行人员。 ——严格执行制度:州级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的《实施办法》,带头执行本办法,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接受监督,并将个人执行情况向年度民主生活会报告。 《实施办法》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毫无例外执行本办法,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防止走形式,严禁搞变通;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督查部门要将本办法列为督查的重要事项,定期督促检查,并纳入各县各部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督查结果每年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会议和活动经费、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通报审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