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两院工作报告(全文)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4-12 18:05:58

—— 2009412在迪庆藏族自治州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鲍顺明

各位代表

我代表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抓基础强管理重落实,2008年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2008全州法院在州委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协的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省高院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围绕迪庆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目标,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三个至上,认真落实深入基层、贴近民众的要求,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经过全体法官干警的努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突出审判中心,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维护全州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83 件,审(执)结736 件,结案率为94%

——加大刑事审判力度,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打击重点,切实发挥刑事审判的威慑、制裁、惩处、预防、教育及警示功能,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173件(其中煽动分裂国家罪2),审结167件,结案率为96.5%。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通过严厉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民商事审判,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一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11件,审结397 件,结案率96.6%。通过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和诉讼调解,化解了各类涉及三农及民生案件,确保案结事了、胜败皆明,促进了城乡和谐发展。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行政诉讼当事人和谐相处将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放在支持依法整治交通运输秩序和矿产资源开发及城市建设中房屋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工作上,促进官民和谐。一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8件,审结8件。在总结推广行政审判工作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庭前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协调解决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相对人增强法治观念,使行政案件审理的正面影响逐步扩大。

——加强执行工作,着力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注重执行效果。一年来,共受理执行案191 ,执结164件,执结率为86%,执结标的总金额1255.18 万元。灵活运用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手段,发挥执行工作的整体效能。对涉及民生的案件,优先执行,优先分配,优先支付。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案件,立足稳定大局,耐心疏导教育,努力促成执行和解。按照省委和州委的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重点案件的执结率均排列全省第一位。

——重视审判监督指导,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中院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与指导,一年来受理各类二审案件20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民商事案件13件,行政案件2件。审结19件,其中维持原判9件,改判4件,发回重审5件,撤诉1结案率95%

(二)服务工作大局,为民措施不断落实

紧紧围绕维护稳定工作大局,坚持民生为重,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全力做好维稳工作中院3名院领导和其他5名中层干部从200711月开始到20087月参加了州委千名干部入户促小康活动工作队,分赴全州8个乡镇开展十七大精神的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走村入户调查摸底,排查矛盾化解纠纷为当地群众制定脱贫致富规划,深入寺庙对僧侣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开展诉前调解和法制宣传,工作成效明显,有3位同志被州委评为先进个人,中院被评为先进单位。去年14西藏拉萨打砸抢烧事件发生后,中院再次抽调20名干警与州级政法机关的干警一起参加为时四个多月的维稳巡逻,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高度关注三农工作依法惩处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破坏农业生产、损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依法审理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山林权属、农村信贷等涉农民事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及外嫁女权益案件,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益。

——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贯彻诉讼费交纳办法,扩大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对象范围,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32件,决定缓、减、免交诉讼费49491元。加强诉讼指导,告知诉讼常识,提示诉讼风险,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31人次。

——加强息诉息访工作开展判前辩法析理、判后释法答疑活动,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阶段,及时解答当事人的疑问,促使当事人胜败皆明,息诉息访。加大处理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力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建立了州县法院院长接待当事人制度,院领导和主办法官深入当事人居住地,就地协调,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了一些案件当事人上访、缠访、重诉等问题。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定因素。继续实施公开听证制度,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对确有悔改表现的4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检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等形式,发挥司法活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防范、行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

——加强对外宣传加强领导,完善奖惩措施,法院文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向州委、州人大及上级法院等部门报送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工作信息、案件信息、简报等174篇,被国家、省级、州级媒体采用156篇(条),改进、完善了《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开设了院长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社会更多的了解法院工作,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法院文化建设及新闻宣传工作综合考核排名在全省中级法院中大幅上升,中院新闻宣传中心被省高院表彰为先进集体。

(三)加强队伍建设,整体素质有新提高

——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举办法官论坛、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不断提高队伍政治素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审判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在强化经常性教育的同时,加强了机关纪律作风综合整顿,中院院长与基层法院院长及各部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统一考核检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专题调研、召开会议、举办业务培训等方式,统一了执法思想,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报经州直机关工委批准,改选了中院党支部,成立了党小组,健全了党的基层组织;通过三会一课制度和组织交纳特殊党费等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队伍管理和建设,为中院10名同志解决了职级待遇问题;顺利完成了全州法院 8名公务员的招录工作,充实了队伍力量。认真抓好教育培训,制定了《全州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出台了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的有关规定,强化司法考试培训,全州法院通过司法考试6人,其中德钦县法院通过2人,实现了零的突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8场次,参训194 人次;选派了7名法官到昆明中院挂职学习锻炼。加大评先奖优力度,给工作成绩突出的5名个人、2个集体分别记功,对2名个人、1个集体给予嘉奖,进一步激发了队伍活力,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完善管理机制,自觉接受监督。既加强制度管理,又重视思想工作,体现人文关怀。对两年来所形成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结合新情况和新形势,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 》、《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14项制度,规范了内部管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坚持主要工作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确保法院的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与各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联系,在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中院中层以上干部到各代表团听取审查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协商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整改和落实。

(四)加强基础建设,办案条件不断改善

中院始终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的方针,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实事求是,合理规划法庭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帮助。在上级法院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中院审判法庭已完成基础部分的建设;维西县法院的审判法庭建设已奠基开工;德钦县法院的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也已立项;继完成4个人民法庭的建设任务后,全州最后一个法庭维西县叶枝法庭于年内竣工投入使用;法院二级通讯专网建设已基本完成;交通工具紧张的压力得到一定缓解;办公自动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中院和三县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有所改善,较好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州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进步和发展。在解决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的思想理念问题、解决群众反映的申诉难、执行难问题以及法院队伍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州委加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州法院向关心、支持、爱护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人民法院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法院工作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自觉性不高,思想理念还需更新;二是少数法官就案办案、就法论法现象依然存在,执法办案的方法还需改进;三是少数法官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关注民生还不够,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存在差距,还需要进一步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让司法更亲近民众;四是少数民族法官断层的现象日益突出,影响了法院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五是案件流程管理相对滞后,还需要加强和完善;六是物质装备和基层基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改善。以上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以负责任的态度,努力改进和解决。


二、2009年开展工作的初步安排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及州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今年,全州法院开展工作的总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司法为民为重点,以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坚持三个至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为迪庆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总体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队伍建设抓活力。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努力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素质。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作为努力方向,继续深化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始终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好以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为龙头的理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创造条件让有发展潜力的中层干部和审判业务骨干到发达地区、法官学院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或离岗培训,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加大少数民族法官的培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少数民族法官断层问题;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树立务实、高效、清廉、文明的形象。

第二、审判工作抓质量。把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作为关键,抓好各项审判工作。完善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错案追究问责制和违法审判责任终身追究制,确保办案质量;继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2008年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办案质量提高;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把法律适用关;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提高刑罚的惩治威慑效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注重发挥民商事审判的权利转化和义务平衡功能,积极探索解决民间纠纷的多元机制,整合司法资源,创新基层法庭工作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努力实现县法院审理的案件巡回审判率不低于50%,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巡回审判率不低于70%的目标;依法慎重审理好新形势下农村改革中产生的农民多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农村金融信贷纠纷,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关注解决环境保护、林权制度改革中政府林地确权、矿产等资源开发利用行政许可以及行政管理等案件;贯彻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程序的新规定,规范执行工作;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法院参与的执行救助机制,与民政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相衔接,切实解决涉诉特困群体的执行难问题。

第三、司法和谐抓调解。深化和谐司法理念,切实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总体要求,提升审判综合效应。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中切实加大调解、促进和解的力度,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冲突对抗。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促进社会各主体之间的和谐。

第四、文化建设抓内涵。坚持调动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为目标,力争法院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效。结合法院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热点、难点开展调研,组织评选优秀调研成果,推动调研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积极学习,探索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举办法官论坛活动,努力培养学习型法官,建设学习型法院,进一步提高法官干警自身素质和内在修养,树立公正高效的职业形象。

第五、后勤保障抓基础。努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按时保质完成;主动汇报、积极协调,支持维西县人民法院、德钦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的建设和基层法庭交通工具的配备;进一步解决好装备问题,帮助基层人民法院落实好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改善办案条件;积极创造条件,建设法院系统的专线网、局域网和广域网,逐步实现审判、政务、事务管理网上运行。

第六、廉政建设抓实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法院廉政教育思路,以培养法官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为切入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规范权力行使为着力点,将审判权、执行权和领导干部行政管理权的科学配置与监督结合起来,确保各种权力在有效监督下行使;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和审判纪律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公正司法深入落实。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州法院将在州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定不移,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为迪庆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2009412在迪庆藏族自治州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王江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全州检察工作情况

2008年,在州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州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州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州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迪庆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进展。

一、坚决服从服务州委中心工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2008年,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响应州委号召,深入开展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主题的千名干部入户促小康活动。在为期七个多月的活动期间,26名检察干警深入农村,认真开展村情民意调查,悉听群众呼声,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出主意、想办法,共争取资金物资36万余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使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密切了党群关系。在此次活动中,3名干警受到了州委表彰。拉萨“3·14”事件后,全州两级检察院共抽调58名干警(包括六名正副检察长)参加州县组织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以及奥运火炬在香格里拉传递保卫工作,为迪庆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二、充分发挥批捕、公诉等打击刑事犯罪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迪庆社会稳定面临的新形势、刑事犯罪的新情况和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全州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534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4.1%40.5%;经审查,决定和批准逮捕316,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9.8%;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8640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0.8%38.8%;提起公诉15831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3.4%16.9%。引导侦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22人,立案侦查涉及故意泄露危害国家安全秘密的犯罪案件11人。

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着眼于加强教育转化、促进社会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全年不批准逮捕23人,不捕率为6.8%,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9%。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全年不起诉11人。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8件,简化审理程序12件。对11名未成年人罪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如指定女检察官专人办理、注重保密、快速办理、分案起诉等,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坚持把妥善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办理群众信访4365人次,受理各类案件线索1927人。深入开展排查化解涉检信访工作力度,通过依法处理、教育疏导、救助救济,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顺利办结了省政法委交办督办的杨泽元长期缠诉一案。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要求,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为迪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优势,加强与纪委、审计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提高发现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全年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8件,初查27件,立案侦查6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3%45%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注重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和规律,研究预防对策,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机关、乡镇、企业、学校等,以法制讲座、警示教育、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10,发放警示宣传图片40多张。

四、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67%,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4份;建议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立案1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纠正1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44件次,发出《提供诉讼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76份,口头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和补侦建议70余次,退回补充侦查2760人,发出《退回补充侦查提纲》27份。

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重点监督对民事行政案件裁判不公的问题。对裁判正确的,重视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受理审查终结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件。对州县两级人民法院21份民事行政判决书、裁定书作了书面审查,对州县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监督10件次。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着力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落实羁押期限届满提示、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安全防范检查24次,纠正不安全隐患16次,对在押人员上法制课、谈话43次,提请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超期羁押通知书5份。死刑临场监督1人次。积极参加全国统一开展的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在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全州一个集体和两名干警受到云南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表彰。

五、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增强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不断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严格依法进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交办的案件。2008年,州人大对全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存在的机构不健全、人员少、办理案件少、监督能力不强和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两级检察机关认真研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争取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做好人民监督员的换届选任工作,选任了20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拟撤销的自侦案件44人,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进行了监督。

自觉加强内部监督。重点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严格执行立案、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拟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积极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完善廉政谈话和教育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有效防范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着力强化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造就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州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政治方向,统一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政绩观,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继续抓好学习型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突出抓好廉政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健全确保领导干部在法律和制度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的机制。坚持和完善巡视、上级院负责人与下级院负责人谈话、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重点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和领导班子工作制度,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解决自身问题、领导本院全面建设的能力。

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执行检察官法,严格职业准入,坚持凡进必考。规范初任检察官选拔工作,继续抓好司法考试工作,着力解决全州检察官断档问题。2008年,全州检察机关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鼓励、支持干警提高学历层次,一人取得了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一人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组织干警到省检察院及各级党校参加理论和业务培训50人次,组织干警挂职锻炼10人次。认真做好全州检察人员的招录工作,新招录了8名公务员,进一步改善队伍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探索落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机制。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全州检察干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的情况并通过了州委党风廉政考核。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注重提高基层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优化队伍年龄、知识结构,增强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自觉性。继续推行下挂上派制度,从州院选派业务骨干到三县院挂职锻炼,从县院选派人员到上级院跟班学习,努力解决制约基层发展的人才瓶颈问题。继续抓好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继续推进两房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科技装备建设,不断改善基层院办公办案条件。加强对基层院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坚持上级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搞好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夯实基层检察工作的基石。2008年,州院和两个县级院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在工作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党委的领导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是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首要途径,争取政府的支持和依靠人民群众,是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主动服务大局是检察职能得以充分发挥的必然要求,弘扬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精神,是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干警对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看到,全州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业务工作滞后。特别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与中央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与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还有差距;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还很薄弱。二是检察人员相对较少,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检察官少。人才难进,人才难留,一人一处(科)或一人兼数职现象突出,影响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办公办案用房紧缺,办案装备落后,经费保障困难。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0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09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关键的一年。全州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州委六届六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着力保障迪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迪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反腐倡廉建设发挥应有作用。按照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办案原则,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危害能源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继续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力度,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第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对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方式,积极探索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加州委组织开展的千名干部送法进村(寺)促和谐活动,全州检察机关45%的干警深入村(寺),积极宣传法律,促进和谐。

第三,更加关注和保障民生。依法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权益的司法保护。继续探索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实行救助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体现司法为民。

第四,全面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以及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案件的监督;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进一步加大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探索开展对民事判决执行活动的监督,切实纠正裁判不公等问题。加强对超期羁押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的监督,促进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纯洁司法队伍,确保廉洁执法。

第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加强检察专门人才培养,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集中整治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保障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认真解决基层检察院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打牢检察工作的基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决心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更加积极地争取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坚定信心,努力拼搏,为把迪庆建成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