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内迪庆高中班招生公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27 16:28:16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藏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扩大教育对外交流,让更多的迪庆优秀初中毕业生充分享受省内优质教育资源,经积极争取我州与昆明、玉溪、曲靖三市达成了教育合作帮扶协议,决定在三市教育教学整体水平高、在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中学校开办省内迪庆高中班。现将2016年省内迪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地县(市)招生办报名。

2.各县(市)招生办负责做好录取资格初审工作。

二、报名资格

1.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

2.在校表现良好,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

3.考生本人户籍和父母(监护人)一方户口在迪庆满3年(2013年3月1日前)且现仍为迪庆州户籍。

4.考生在迪庆州具有初中阶段完整学籍。

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6.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500分以上。

三、招生计划

生源地

设班市

设班学校

名额

学籍保留学校

备 注

香格里拉市

昆明市

云南衡水西山实验学校

40

州民族中学

占2016年学校招生计划

玉溪市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10

州藏文中学

不占2016年学校招生计划

德钦县

玉溪市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40

州藏文中学

不占2016年学校招生计划

维西县

曲靖市

曲靖一中

10

州香格里拉中学

占2016年学校招生计划

曲靖二中

20

曲靖市民族中学

20

四、志愿填报

(一)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就读省内迪庆高中班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县(市)招生办补报志愿。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填报的原始志愿中,填报了师大附中、昆一中、民大附中、省民族中学的考生,本次仍然可以补报省内迪庆高中班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填报的原始志愿中,未填报师大附中、昆一中、民大附中、省民族中学的考生,本次只能补报省内迪庆高中班志愿;原始志愿中,填报的州级高中学校志愿不变。

(三)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7月28日。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遵从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直至满额。

(二)省内迪庆高中班招生录取工作不单独组织考试,以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分为标准(总分600分),根据考生志愿按实际分配的名额数进行择优录取,学生高中学籍分别保留在计划分配的州内3所高中学校。

(三)录取程序:第一批录取师大附中、昆一中、民大附中、省民族中学、昆明民族干部学院附属藏族高中;第二批录取省内迪庆高中班;第三批录取州内高中学校。如出现县(市)未完成省内高中班招生分配名额时,由州招办统一调剂到其他县(市),并按本方案规定的相关条款公平招生。

(四)如出现学生所填报的省内迪庆高中班学校招生名额已满,而其他学校招生名额不足时,州招生办将根据学生《2016年迪庆省内高中班招生报名登记表》“是否调剂”志愿栏里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择优调剂录取。

(五)按照预录结果,州招考办对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统一签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逾期不到学校报到的,将取消普通高中入学资格。

(六)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9月20日前统一在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办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借考手续。

六、学生管理

(一)省内迪庆高中班学生由高中学籍保留学校派班主任和教师实施跟班管理,学生成绩计入学籍保留学校的成绩。

(二)省内迪庆高中班毕业后回生源地参加高考,并享受迪庆普高招生相关政策。

(三)省内迪庆高中班实行插班就读,由承办学校混合编班,与当地学生混班学习。

未尽事宜,请与州、县(市)招生办咨询。咨询电话:

迪庆州招生办:0887-8224901

香格里拉市招生办:0887-8225405

德钦县招生办:0887-8415966

维西县招生办:0887-8627439

 

                     迪庆州教育局

                   2016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