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第13号公告《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现将我州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对象。我州辖区内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均需办理申报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 二、申报程序。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可以到企业所在地州、县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产品认定申报事宜。州、县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产品认定条件: (一)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产品属于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范围; (三)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并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四)产品的放射性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条件和必要的检测手段; (六)有保证产品质量的质量控制体系及管理制度; (七)有经过省级有关部门专业培训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企业申报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所需提供的材料请到当地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或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下载(网址:http://dq.xxgk.yn.gov.cn)。 迪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