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利用草原资源,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迪庆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指导意见》、《迪庆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现对全市基本草原划定的范围、面积、类型与保护公告如下:
一、基本草原划定范围和面积
本次基本草原划定确认全市基本草原面积636.1万亩,其中重要放牧场草地面积为2439673.6亩、刈割草地面积为182100亩、人工草地面积为296300亩、改良草地面积为770000亩;特殊作用草地面积2672926.4亩。基本草原分布在建塘镇、小中甸镇、虎跳峡镇、金江镇、上江乡、五境乡、格咱乡、东旺乡、尼西乡、三坝乡、洛吉乡。
二、基本草原类型
香格里拉市基本草原类型为暖性草丛、暖性灌草丛、热性草丛、热性灌草丛、山地草甸、高寒草甸六种类型。其中暖性草丛面积为184899.19亩、暖性灌草丛面积为539990.61亩、热性草丛面积为75550.38亩、热性灌草丛面积为55111.37亩、山地草甸面积为2973244.39亩、高寒草甸面积为2532204.06亩。
三、基本草原保护的主要措施
(一)实行严格的禁牧制度。根据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我市278.82万亩草原划定为禁牧草原。按照《香格里拉市草原禁牧管理制度》,全市11个乡(镇)要对划定为禁牧的草山、草坡实行禁牧,充分利用人工草地、饲草饲料和农作物秸秆对牛、羊实行舍饲圈养,实行禁牧育草和种草养畜。
(二)实行严格的草畜平衡。根据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我市357.28万亩草原全部划定为草畜平衡区。要根据《香格里拉市草畜管理制度》实行以草定畜、划区轮牧,按牧草的生长季节、产量合理调控牲畜数量,调整畜群结构,减轻载畜压力。
(三)建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对暖性草丛、暖性灌草丛、热性草丛、热性灌草丛、山地草甸、高寒草甸六种类型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征用、占用基本草原或改变用途。
(四)加快转变草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大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推广科学养畜技术,鼓励发展规模养殖。
(五)积极推广科学养畜技术。大力推广综合养殖技术,减少过渡放牧对草原的破坏,恢复草原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