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和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防汛抗旱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现将2018年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人员和职责公告如下:
一、德钦县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人
德钦县防汛抗旱指挥长培 布德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德钦县各乡(镇)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人
序号乡(镇)名称行政负责人职务1升平镇王瑾镇长2奔子栏镇林增镇长3云岭乡扎史七乡长4燕门乡斯那尼玛乡长5拖顶乡龙跃乡长6霞若乡此里品初乡长7佛山乡此里江初乡长8羊拉乡阿称乡长
工程名称行政责任人工程管理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谷久浓水库培 布格玛江初扎史尼玛黄文
三、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人
(一)在建水利重点工程
(二)小型水库
工程名称行政责任人工程管理责任人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羊拉扎贡水库阿称张庆华羊拉那木贡水库阿称张庆华阿堆奔子栏格龙水库林增张庆华拉巴拖顶查理贡水库龙跃张庆华
四、电站防汛安全责任人
德钦县防汛办值班电话:0887-8415211 传真:0887-8415211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