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扎史玉追 杨四芳) 目前,我州已全面完成第一轮退耕还林任务37.9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15.6万亩、荒山造林22.3万亩。项目涉及全州三县(市)29个乡镇157个村民委员会34924户170866人。
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00年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经历了“先行试点,全面启动,稳步推进、巩固成果”三个阶段。试点阶段(2000-2001年):香格里拉县列入全省10个试点县之一,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间,省级共下达香格里拉县退耕还林任务9.6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2.5万亩、荒山造林7.1万亩。全面启动阶段(2002-2003年):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州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期间,国家及省级共下达我州退耕还林任务16.9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9.7万亩、荒山造林7.2万亩。稳步推进、全面实施阶段(2004-2007年):2004年,根据全国粮食生产和供应形势的变化,为稳步推进工程建设,国家对当年的退耕还林任务进行了结构性调整,任务大幅度调减。
2008年起我州全面进入退耕还林巩固阶段,编制2008-2015年退耕还林规划实施方案,规划覆盖三县(市)29个乡镇157个村民委员会,涉及农户35000户170900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专项规划总投资5562.04万元,涉及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种植业、技术技能培训和补植补造。
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我州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将陡坡耕地、江河沿岸、城镇面山、交通沿线及生态脆弱地区,把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作为硬指标下达到各县(市)。全州25度以上和15-25度坡耕地共退耕还林15.6万亩。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减少了陡坡耕地耕作面积,增加林草面积33.9万亩,增强了蓄水保土的作用,水土流失面积大幅度下降,有效控制了泥沙流量。全州森林覆盖率由过去的65.4%提高到现在的73.9%。
截至目前,国家累计投入退耕还林政策补助45006.59万元,其中,粮食折现及现金补助28132.5万元、粮食运费3668.19万元、种苗补助2745万元、基本建设投资312万元、工作经费114万元,完善政策性补助经费10034.9万元。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的人数占我州农业人口的56.4%。退耕还林的补助资金大部分已超过退耕农户从原广种簿收的耕地中获得的收益,已成为退耕农户最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之一。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州山区的贫困状况,进一步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
围绕“不反弹、能致富”的目标,全州各地以退耕还林为平台,因地制宜,合理选择造林树种。州、县(市)两级把生态建设及后续产业的发展与推动农业产业化、基本农田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扶贫开发等紧密结合,积极探索林药、林草、林粮等造林模式,选择核桃、花椒、木瓜、板栗、葡萄等生态、经济树种,不断创新造林经营机制,使退耕还林工程既发挥生态效益又发挥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