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永基卓玛) 7月18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在香格里拉县城召开。 座谈会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法制化管理阶段,对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依法治州、建设绿色生态和谐迪庆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提高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把学习宣传《条例》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全面部署、抓紧落实,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干部职工要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用以指导保护区环境保护与管理各项工作;二是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条例》,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三是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我州实际,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列入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全方位、多样化开展《条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动员全州各族各界群众遵守《条例》,增进公众自觉遵守自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 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以及州法制办、州司法局、各基层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保护区护林员代表,与保护区有关乡(镇)、村委会及社区代表围绕颁布实施《条例》对推动我州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今后如何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交流发言。 据悉,《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于2012年1月16日经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并经州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5月3日起施行。《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是我州第一部自然生态保护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保护区的范围、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原则、保护区管理局的职责、保护区功能分区管理方法、保护区内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管理措施、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等内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条例》切合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特点,易于操作,便于执行,是有效解决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法规。 依法保护管理 建设绿色家园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侧记 ● 永基卓玛 7月18日下午,来自各行业、各社区的代表齐聚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会议室,就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充分发挥《条例》作用,依法保护管理,建设全国一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畅所欲言,建言献策。 “我村自然资源大部分位于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过去,时常发生私挖乱采和盗伐珍稀林木事件。《条例》的颁布实施,让我们有法可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配合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和管理村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使农村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来自保护区澜沧江流域康普乡普乐村委会的代表和尚荣说。 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维西管理分局局长钟泰表示:“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切体会到法律是搞好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有力武器。《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条例》对保护区的范围,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发展,保护区管理局的职责,保护区的分区管理,保护区内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等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作出了相关处罚规定。维西管理分局将把学习宣传《条例》当做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 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全球2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点地区之一,也是中国第一个以保护滇金丝猴及其栖息地为目的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有保护区总面积281640公顷,占德钦、维西两县总面积的23%。涉及依赖保护区资源生存人口73000人,占德钦、维西两县总人口的36%。一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各级人大一直重视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立法工作。2006年白马雪山被国家林业局列入全国示范自然保护区以来,保护区管理局积极编制示范保护区实施方案,参与制定和申报《条例》工作,组织开展示范保护区建设,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巡护监测体系,提升科学研究能力,扩大科普教育功能,关注民生、创新社区共管模式等方面为突破口,有力地推动保护区建设管理取得成效。保护区森林覆盖率由过去的52.8%增长到现在的77.89%。2006年,白马雪山保护区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国家级示范自然保护区,2010年,国家林业局又在全国5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示范区中筛选出了10个首批现地审查启动的示范区,白马雪山列入其中。2011年,白马雪山又被国家七部委联合调查组评为优秀管理水平保护区,成为 “生态立州”的一张名片。 《条例》起草至今历时7年多,在此过程中,每一道程序无不浸透着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心血。该《条例》既遵循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又充分运用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享有的变通权,结合白马雪山保护区自身特点和迪庆具体情况,把白马雪山保护区成立近30年来保护、管理和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加以吸纳,根据新形势下保护区建设、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严格依法保护管理国家明令禁止开发利用和破坏的珍稀、濒危、特有物种资源,使之免遭不良侵害;依法合理利用国家没有明确保护和允许开发利用的资源,推动地方和社区经济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依法规范进入保护区内所有人员的行为,使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保护与开发、保护与建设相统一。 州政府副秘书长刘霞说:“《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保护区建设与管理起到保驾护航作用,在加强全州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不仅为强化和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更为维护生态安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产品的需要提供了法制保障。我们一定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行为规范,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此建议:当前,白马雪山保护区及相关执法部门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学习《条例》,做到熟知《条例》的各项内容,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并紧密结合实际,做到学以致用;二是对各管理分局、各管理所分不同层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条例》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能力;三是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集思广益,深入探讨实施《条例》的方法,抓紧制定《条例》的《实施细则》,促进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取得新成效。” 信心与希望飞扬,使命与责任同在。社区代表托洛顶村民小组熊金明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实现保护区与社区持续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今后,一定按照《条例》规定,在上级党委政府及保护区管理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把托洛顶社区建设得更美好!企盼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更蓝、云更白、山更青、水更绿,我们的生活更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