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工商执法人员在代理九头鹰口罩的北京宏图天鹰科技有限公司库房内,对被曝光的九头鹰口罩进行检查、取样。 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九头鹰代理公司的相关证照。 ■ “揭秘‘九头鹰’纳米PM2.5口罩”追踪 新京报曝光九头鹰纳米PM2.5口罩生产地不实、公司注册地不实、冒用检测报告等诸多问题。昨日,这款曾“卖断货三次,销售百万只”的防霾口罩,在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上下架。针对曝光的相关问题,工商执法人员对销售该口罩的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将根据抽样检测结果,对查实的问题一并处理。 新京报讯 针对《新京报》曝光的“九头鹰”纳米PM2.5口罩涉及的各种乱象,昨日,石景山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来到代理九头鹰口罩的北京宏图天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核查。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经检查,九头鹰口罩包装标注不实生产地址,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随后,执法人员抽取部分口罩成品送检,并将根据检验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天猫等电商平台下架九头鹰口罩 号称“防雾霾PM2.5口罩第一品牌”、“雾霾终结者”、“全球唯一款公认的顶级防护利器”的九头鹰纳米PM2.5口罩,之前在天猫、淘宝等知名电商平台上均有销售。但经新京报曝光相关问题后,包括京东、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上,均无法搜索到该品牌防霾口罩。 这款“九头鹰纳米PM2.5口罩”,之前在网上的售价促销价为37元(参考价53元)。但昨天,上述几家电商平台均显示无此产品。 “九头鹰口罩被下架,肯定商品出了问题。”淘宝、天猫的管理方阿里巴巴集团工作人员赵女士称,天猫及淘宝严厉打击不法商户,如果商户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或产品夸大宣传等多种原因,经核实后,都将会下架。 员工见到工商检查想离开 位于石景山古城南街路东30号巨擘大厦的“北京宏图天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宏图天鹰),是九头鹰口罩的总代理商。 昨日,石景山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时,这家公司办公室房门紧掩,与以往敞门迎客的情景大不一样。 敲开办公室房门,里面只有三名工作人员。之前自称为总经理冉伟秘书的女子,一见到执法人员,就拎着一个塑料袋,准备起身离开。执法人员叫住她后,发现塑料袋里是该公司税务印章和发票收据等材料。 针对九头鹰口罩包装上印制的“品牌合作伙伴CCTV”“中国科学院理化研究所检验认证产品”等信息,执法人员要求工作人员出示相关信息证明,但该公司的几名员工,均以“不知道,冉总不在,打他手机关机”为由,未予出示。 口罩抽检结果出来后再处理 昨日,石景山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九头鹰口罩外包装所印刷的地址非生产商地址。执法人员称,《产品质量法》要求生产厂家标注详细地址,不标注地址或标注不实地址都违背了《产品质量法》,将责令改正。 针对该品牌口罩涉嫌冒用检测报告,以及其实际防霾功效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宏图天鹰”工作人员尽快提供PM2.5相关资质证明。同时,执法人员也现场抽取了部分该品牌口罩。 “这些样品将交给检测部门进行质量检查,等检测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对查实的问题一并依法处理。”一名执法人员说。 ■ 现场 写字楼藏仓库堆满半成品 在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在“宏图天鹰”办公室同楼层房间,发现了该公司的小仓库,里面堆满了“九头鹰”纳米PM2.5口罩的成品和半成品。 这间房中,摆放着数十个黄色大箱子,里面分别装着九头鹰牌口罩,以及印制好的专用包装袋等。在这里,执法人员还找到两卷未经切割的活性炭滤芯半成品。此外,仓库里还有多张消费者、代理公司订购九头鹰口罩的单据。 该公司女秘书称,该仓库除了存放九头鹰口罩外,还负责对外销售,“主要通过网络渠道进行销售。” 巨擘大厦物业人员称,去年,冉伟以个人名义租了大厦办公室,“刚开始不是做口罩生意的,最近几个月才开始卖口罩。”而据记者调查,该公司注册地在丰台区。 ■ 追访 口罩外包加工自贴合格证 昨日,执法人员在“宏图天鹰”进行检查时,自称该公司总经理冉伟亲戚的赵先生也在现场,他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九头鹰防霾口罩的生产制作过程,称该品牌口罩全是外包加工,然后由公司人员自行包装后销售。 赵先生称,九头鹰的普通口罩及滤芯的滤材均来自广东厂家。订购的货品发到北京后,再对滤芯的滤材进行加工处理,“滤芯滤材将在河北生产厂家进行精加工,加工好后的半成品再发往北京。”他说,由公司员工对接收到的半成品进行包装,最后以代理或网店的形式销售。 在九头鹰仓库里,还放着多张由塑料贴膜制成的“经质量部检测合格”的合格证,该合格证上还标有生产日期。冉伟的秘书称,该合格证的确由公司人员自行粘贴。但她对合格证是否是自行印制的并不知情。 ■ 律师说法 冒用检测报告涉嫌虚假宣传 此前调查中,“宏图天鹰”总经理冉伟曾向记者出具一份中国科学院理化研究所检测报告,以证明九头鹰口罩所标注的“PM2.5-病菌污染物过滤效率>99%”,但当事检测机构明确向记者表示,他们只能检测病菌类项目,无法检测PM2.5过滤项目。 九头鹰口罩外包装上还标注执行标准为GB/T20944.3-2008(纺织品抗菌性能的评价),并非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标准。 对此,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郭聪表示,口罩是由多种材料组成,比如活性炭和布料,而外包装袋上不能只标注执行纺织品标准,“这家公司明显冒用检测报告进行宣传,属虚假宣传。” 针对防霾功效,郭聪称若宣传与实际效果不符,工商执法部门可以对该公司进行处罚,而消费者也可以欺诈为由,要求该公司进行赔偿。 郭聪认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或者包装上的标志必须真实,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以及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可予以处罚。”(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