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广告乱象缘何屡禁不止?监管难 惩处轻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09 09:38:52

 

 严把审批关,合力齐监管,修法遏乱象

 “为铲除滋生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土壤,应严把审批关,各部门合力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共同遏制违法乱象,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防止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死灰复燃。”刘俊海说。

 刘继峰建议,在广告审批方面,应加强对广告刊发或播出前后的对比审查,如刊发或播出时的版本与之前申请广告批文的版本不同,应立即停止刊登和播放。应加强对广告发布者的监管,尤其是县市等基层地区媒体的监管。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的内容,健全广告法律制度中所要求的相关审查书件和相关审查结论的信息档案查询制度,使除广告主之外的广告关系人能发挥监督作用,使发布的广告置于社会公众的普遍监督之下。

 “在执法监管方面,应健全工商、药监、广电等部门的协作监督机制,加强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的曝光,加强对以会议营销、健康讲座等新形式进行药品广告的监管。强化征信管理,可参照交通安全管理中积分的办法,只要查证属实一起这样的案件,即将该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列入黑名单,将该公司列入黑名单。达到一定的积分,对公司吊销执照,对个人终身禁入医药广告行业。”肖江平说,同时应完善、疏通公众举报、投诉的途径,提高监管效率,使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制裁。

 在法律法规完善方面,刘继峰说,“对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建议去掉‘明知或者应知’的前提条件,按照客观事实——只要发布的是虚假广告,就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对这两个主体来说,责任有点重,但对于规范广告市场,将会取得更好的效果。正在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采取了这一方案。”

 此外,刘俊海建议实行“双升双降”政策,提升商家的违法成本、消费者的维权收益,降低商家违法收益、消费者维权成本,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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