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马建军 通讯员 李振郃) 7月18日,香格里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建议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我州是野生菌盛产地区之一,长期以来,人民群众有采摘、出售、食用野生菌的习惯。目前,各类野生菌已陆续上市,食用野生菌安全隐患增大,我省大理、楚雄、玉溪、昆明、保山等地发生多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为有效遏制、防范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品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依据《香格里拉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香格里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该公告。 公告指出,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关及加工关,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不随意采摘、购买不熟悉或幼小难以识别及过于老熟已霉烂的野生菌。在烹调加工时,不要凉拌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其所含成分会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建议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另外由于野生菌品种繁多,加之我县地处高原,加工条件与低海拔地区有所不同,部分在低海拔地区可以食用的野生菌在香格里拉县加工食用后也会出现中毒症状,请外来人员注意在采摘、食用前请教当地经验丰富的人士或到相关部门咨询。 公告提示,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就诊,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