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赵永新)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州工商局的领导下,香格里拉县工商局以食品安全为中心,切实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星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建立工作机制,落实《香格里拉县2011年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香格里拉县工商局“星级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管理办法》《香格里拉县工商局“星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实施方案》《香格里拉县工商局创建星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培育帮扶措施》,共创建2户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2户星级食品安全示范店。 认真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在县食安委、州工商局的领导下,县工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一是建立领导体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综合协调,工商所、分局属地监管、执法人员“分工包片”的监管机制,将食品安全融入全局各项业务,形成了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监管到位。二是建全规章制度,实行食品质量保障体系。实施食品质量准入制度,认真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场、上柜,确保货源清楚,正当合法;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各所、分局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定人、定时、定责、包管理、包执法、包服务”的片区监管日常监管模式,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规范和查处违法经营食品行为。 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印制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规范食品经营主体,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 开展专项整治,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以集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等为重点对象,以米、面、油、盐、酱、醋、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全年全局出动执法人员243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6056户次,检查酒类经营户500户次,检查食用油经营户560户次,检查集贸市场52个次,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28户,没收过期食品2213公斤,没收过期饮料200瓶、酒110瓶。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57件,罚没款6.62万元。 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突出农民消费者日常食品消费的必需品种,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加大乡镇集贸市场和食杂店的监管和整治力度,规范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经营食品行为,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加大食品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对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特别是保健食品广告,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食品广告进行严格查处。 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省人民政府2011年4月27日召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电视电话会议后,县工商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全县食品添加剂监管实施方案,制作《食品添加剂经营户承诺书》,在全县开展食品添加剂监管,检查涉嫌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户196户,查处无照涉嫌食品添加剂经营户10户,超越核准经营范围经营户1户,无生产经营许可证8户。 认真做好乳制品主体准入及乳制品监管,与807户乳制品经营户签订了《香格里拉县乳品及含乳食品销售质量安全责任书》。 开展猪肉市场“瘦肉精”清查专项行动。检查集贸市场6个,猪肉经营户103户,定点屠宰场1个,检查超市和食品经营户159户。要求: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督促肉类经营者全面落实肉类经营七项自律制度,严格索票索证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对猪肉市场的准入、交易、退出进行了全方位监管,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开展塑化剂问题食品清查专项行动。检查食品经营户180家,未发现塑化剂问题食品。 创新监管理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县工商局在各所、分局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县食品经营户台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与食品经营户签订了《香格里拉县食品经营户承诺书》《香格里拉县乳品和含乳食品销售质量安全责任书》《香格里拉县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承诺书》,提高食品经营户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了《香格里拉县工商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香格里拉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所、分局与片区监管责任人签订了《片区监管责任书》,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帮助食品安全示范店、星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建立了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批发经营企业的批发记录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贮运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提高了监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