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一姐”陈明月被批捕 系醉驾肇事逃逸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01 10:39:25

陈明月(资料图)

  椒江区检察院昨批捕“台州一姐”

  陈明月一案见报后,各种猜测和传言充斥论坛和微博。不少网友描绘得有鼻子有眼,称陈明月背后,有实力的“大人物”已经介入此事。

  相关消息一出,此微博短时间里被转载数万次。

  记者昨日向当地政府部门求证后得知,陈明月的父母是台州三门县小雄镇的普通农民,并无特殊家庭背景。

  昨日,警方发布陈明月“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结果后,有相关人员表示:“公布了陈明月醉驾和逃逸的鉴定结果,也就是杜绝了包庇的可能。”

  同时,椒江警方也表示:“我们已经将陈明月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月30日,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陈明月了。”

  律师:陈明月难被“轻判”

  “陈明月罪名不少:醉驾,逃逸,致死。”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飞认为,这些都是交通事故中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同时存在这些违法行为,连轻判的可能都没了。”

  王律师说,据刑法规定,陈明月应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假如她当时没有逃逸,而是选择第一时间报警,救治伤员,即使伤员死亡,只需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法官在量刑时,一般会根据情节酌情考虑。“陈明月如果能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家属谅解,那法官是可以考虑减轻处罚的。但是陈明月偏偏有一项‘醉酒驾驶’的量刑情节在,要想减轻处罚就难了。”(驻台州记者 陈栋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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