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果当选中国商法年度人物 在今天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和法制日报社主办的“2017年度商法十大事件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发布会上,民法总则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龙薇传媒遭证监会顶格处罚等入选“2017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知名商法学者、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冯果当选为“中国商法年度人物”。 据悉,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从2016年始组织评选每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中国商法年度人物”。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聚焦于全国范围内影响力大、覆盖面广、具有重大法律意义与深远影响的事件,“中国商法年度人物”则定位于在商法学学术研究领域、商事法治实务界作出杰出贡献或者产生较大影响的学术与实务届人士。 2017年获选的“中国商法十大事件”分别是:《民法总则》颁布,民商法立法体例获新突破,商事立法得到完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颁布实施,公司审判规则再获完善;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强调重视企业家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顾雏军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社会反响热烈;438家公司成功IPO,创下中国资本市场有史以来之最;“商法通则”立法建议与商事立法体系完善系列学术研讨会举行;龙薇传媒以蛇吞象遭证监会顶格处罚,引社会各界关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颁布,营商环境法治化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法(草案)》人大常委会二审,世界首创立法并推出在即;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金融审判工作。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表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商事法制,商事法制同时也是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保障,宣传商事法制,树立商事法制的意识,推动商事法制的建设,是商法学研究会的使命和责任。 法制日报社总编辑张亚致辞时表示,重大商事法制事件不仅是市场经济观察的重要切入点,同时也是法制中国建设的瞭望口。希望借重大事件和年度人物的评选,进一步推动商法学学术的研究和实践,希望法学研究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乱象传递商法的效益、公平、自由和秩序的价值,更好地引导商事主体遵循法制、崇尚法制、弘扬法制。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贺小荣、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司长燕军、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等出席发布会。(法制日报 记者 辛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