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16 09:46:00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和建芸) 2017年,迪庆州环保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为纲领,全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出重拳、用重典,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州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着力强化法制监管约束。2017年,州环保局充分发挥制度和法治的引导、规制等作用,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类案件查处清单报送长效机制,切实加大环保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力度。完善“12369”环保举报热线值班制度,保持热线24小时畅通,全年接到投诉案件80起,办结80起,办结率100%;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处罚案件14起,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做到保护者受益、损害者受罚。

全面提高环境执法威慑力。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和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法律法规,厉行法治,坚决按《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办理环境违法案件。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执法车辆300余辆次,查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3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地下水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国控(省控)企业环保现场检查和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等工作,全面摸排我州环境风险源,妥善防范化解“邻避”问题。

切实提高环保系统履职能力。强化执法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完成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查调解处理等省级环境监察稽查整改工作,全年共反馈稽查问题13个,下发规范环境执法文件1份,切实提高了环保系统自身履职能力。全面开展河长制工作,积极推进河长制向“河常制”转变。积极落实《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完成排污费台账移交工作,稳步推进排污费改税,实现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全覆盖。实现全州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按相关规定合理处置医疗废物。制定下发《迪庆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并于2017年6月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下一步,州环保局将把严格督导问责、完善环境治理目标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州直部门考核机制,对进展迟缓、推动不力的预警、约谈,对完不成任务的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