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司法局认真督查调研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01 16:03:15

2017年11月13日至16日,迪庆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局局长达瓦率队深入德钦、维西和香格里拉三县(市)督查、调研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迪庆州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和金龙、监察室主任小阿姆陪同调研督查。

2017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5〕25号)文件精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云南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对全省好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司通〔2017〕33号),并提出了具体建设目标。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藏区实际情况,确定迪庆州德钦县司法局、维西县司法局叶枝镇司法所、香格里拉市司法局小中甸司法所被列为全省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示范点。  

   

通过督查、调研,三县(市)全省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建设情况均按照云南省《关于认真做好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建设。并纷纷表示,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是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是党和政府赋予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新职能,也是新时期法律服务工作改革发展的方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在这里,有法律咨询、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窗口,村民们遇到纠纷不用跑大老远去找律师,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了。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关于认真做好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设置规范、标识清晰、功能齐全、载体丰富、信息全面、人员齐备、管理科学的建设标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彰显特色,督促落实,务求实效。

 

在三县(市)督查、调研期间,达瓦局长一行还到各级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经调研发现,迪庆州基层司法行政系统、法院系统按照中央、省制定的“线路图”、“施工图”开展了相关工作,做到了相关工作的无缝对接。

同时,迪庆州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和金龙、监察室主任小阿姆就州级文明单位创建、遵纪守法等方面作了工作指导。要求各县(市)司法局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营造一个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促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李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