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自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启动首例监督案件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27 10:34:41

近日,迪庆州自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对一件拟不起诉案件开展了监督评议,该案是我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由检察机关移送至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后,新选任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的首选案列。

按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迪庆州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自接到州人民检察院开展监督评议案件所需要的人民监督员人数、评议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的书面通知后,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联络并确定参加监督评议的3名人民监督员,并书面通报检察机关。州人民检察院按照规定程序,对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回避事项告知;向人民监督员、承办案件部门送达了监督案件通知书;向人民监督员提交拟处理意见书及有关材料。

随着首例案件监督评议的启动,标志着迪庆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的人民监督员正式履行监督职责。迪庆州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立足我州工作实际,遵循司法规律,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促进人民检察院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

责任编辑: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