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制订全州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全州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全州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总的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州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四州”战略和“示范区”建设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迪庆、法治迪庆建设,为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新贡献。 1、狠抓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千促”活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行动,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认真做好并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积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2)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研究制定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普法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 (3)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深入开展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把依法治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2、狠抓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4)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切实抓好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整合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县、乡、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 (5)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范围。主动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法制办等部门,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水电移民法律援助、刑事法律援助,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扩大援助范围。 (6)大力发展律师法律服务业。充分发挥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做好刑事案件辩护和民商事案件代理工作,积极参与敏感疑难案件、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大力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积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充分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推进公证执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增强公证公信力。 (8)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质量建设和诚信建设,全面加强执业保障和执业监管,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9)抓好司法考试考务工作。着力做好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扎实推进司法考试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 3、狠抓人民调解工作 (10)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全面推行“4+1”调解模式,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11)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在相关行业和专业领域设立人民调解组织,重点加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环境整治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 (12)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与州、县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快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选聘法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担任法治宣传员、村(社区)网格员和人民陪审员。 4、狠抓特殊人群管理 (13)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促进“三无”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以建立无缝对接为抓手,进一步促进监所与安置帮教组织信息准确;进一步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4)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机制;提高科技稳控能力,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司法“E通”建设,实施24小时定位监控,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15)加强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互通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要典型引路,总结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加以宣传推广。 5、狠抓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 (16)抓好信息网络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运用、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抓好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网站、司法局门户网站、迪庆普法网等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加快建成远程探视帮教系统,完善远程探视、远程亲情帮教、远程心理矫治、远程法律服务和远程法律援助5个功能。 (17)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扫尾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州、县社区矫正帮教基地建设,争取列入藏区“十三五”规划。 (18)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云发〔2013〕20号、迪发〔2014〕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工作,继续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实,积极争取地方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应由地方财政承担的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19)服从服务于基层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重要作用,立足职责任务和职能优势,综合运用执法、管理、教育、服务等职能手段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6、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20)强化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州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全省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班子主要领导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具体责任。 (2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的刚性约束,自觉遵循政治规矩的自我约束,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州委实施细则,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并抓成习惯、抓出实效、抓为常态;深入推进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法规、从政道德教育,坚持任前廉政教育。 (22)全面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按照省委、州委的部署要求,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抓细、抓长、抓出成效。 (2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者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机关、律师行业党建及群团建设,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行为;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加大对干部职工培训力度,切实关心退休老干部生产生活,抓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交流轮岗,坚持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加强警务督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秩序整治”、“政务环境综合整治”和“群众文明素质提升”三大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目标管理考核、意识形态、行政执法和社管综治及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 迪庆州司法局是独立核算的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州编办核定我局行政政法编制34人,工勤编2人,年初政法机关人员35人,退休转在职4人,本年度调出2人,正式退休2人,年末实有政法机关人员33人。退休转在职2人。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本部门财政预算收入主要由人员工资、转移支付资金、各职能项目资金组成。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旅差费、邮寄费、水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二)、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预算人员经费与决算执行情况基本一致。项目资金决算执行比预算增加了省级下达资金。主要是省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按、办案、装备费;省级下达法律援助经费、普法宣传经费。 (三)、收入支出与上年对比分析 1、行政运行 上年结余88550.09元,财政拨款4990746.38元,支出5028612.82元。基本支出结转50683.65元。 2、一般行政管理上年结余742732元,本年财政拨款662100元,支出836196.83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568635.17元。 3、基层司法业务上年财政拔款结余356817.36元,本年财政拨款1308100元,支出447085.7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217831.66元。 4、普法宣传费上年结余261070.2元,本年财政拨入419500元,本年支出636070.2元, 项目支出结转结余44500元。 5、法律援助经费上年结转188555.05元,本年财政拔款342700元,支出441403.68元, 项目支出结转结余89851.37元。 6、其它支出上年结余2282586.6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建设支出结转结余500000元,其他收入基本建设支出结转结余1416543.77元)本年收入1073920元,本年支出2660941.17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695565.43元(其中财政拨款结余245817.89元)。 7、律师公证管理上年结转64767.34元,本年收入123600元,本年支出85552.12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02815.22元。 8、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本年财政拨入700000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700000元。 9.非税收入、支出情况 我局每年非税收入主要是司法考试考务费,今年开始考生通过网上缴费,考务费直接缴入省财政厅非税专户,按规定划入州级非税专户4240元;利息收入8606.62元;车辆处置款84550元,以上款项缴入本级国库。 10、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为21732.77元,主要由省厅汇入规范化司法所资金20000元,其他是代扣款结余。 11、年初固定资产为28283582.91元,本年度增加电脑等办公设备447850元,处置越野车一辆352789.7元,年末固定资产28378643.21元。 12、“三公经费”指标变动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33499.08.本年度38101.96元比上年减少42.7%;公务接待费2015年13022.5元,本年度20151元比上年增加1.58%;主要原因5.29事件后省司法厅领导到我州,指导调研工作比较频繁。因此接待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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