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扶贫办关于下达2016年选聘贫困人口开展生态护林任务计划的通知》及中央、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的要求,宝山村于2017年7月20日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在选聘过程中,村三委及驻村工作队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乡镇国有林场站、村三委、村民小组主要负责人和驻村工作队组成评审组,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筛选。 此次选聘人员共54人,选聘人员聘用期为一年,每人每月不低于0.08万元,较大幅度的增加了贫困户人口的收入,初步实现了脱贫一人带动一家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