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的五星红旗前,十四名人民监督员伫立会场,许下自己的誓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责,始终恪守人民监督员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人民监督员行为规范,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公平正义而努力!” 5月23日上午,迪庆州人民监督员在州司法局参加颁证宣誓仪式,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龙雄亮同志宣读了《迪庆州司法局关于选任迪庆州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决定的通知》,并由迪庆州司法局局长董志君、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玉莲、迪庆州司法局政治处主任杨文彦为11名州级人民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任证书。在领誓人史义同志的带领下,14名州级人民监督员在国歌声中举起右手,面对国旗庄严宣誓。 州司法局局长董志君同志和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玉莲同志分别作了发言,两位领导均向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表示了祝贺、寄予了希望,并对从事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希望全体人民监督员和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的同志,深刻领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精神,确保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从而更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把我州人民监督员制度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为打造法治迪庆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随着开班仪式的启动,由迪庆州司法局选任的14名迪庆州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正式走上监督岗位,成为促进法制迪庆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通讯员 陈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