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格桑花 格桑梅朵,在藏语中,“格桑”是幸福的意思,“梅朵”是花的意思,“格桑梅朵”,是一种生长在高原上的普通花朵,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可风愈狂,它身愈挺;雨愈打,它叶愈翠;太阳愈曝晒,它开得愈灿烂。 德钦县公安局警花和彩虹亦如格桑花一般,在雪山下、峡谷中用温暖与真情守护着藏族人民。 1993年,和彩虹从云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先后在德钦县公安局佛山派出所、升平派出所从事内勤工作,现为德钦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自参加工作以来,不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她始终如一的保持“扎根基层、扎根高原、服务百姓”的信念和爱岗敬业的精神。多次被评选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2003年7月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获个人一等功。2004年3月荣获云南省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她以人民警察忠于党和人民的强烈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恪尽职守,认真履责,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成绩显著,以女警花特有的剑胆琴心,谱写出一曲曲警民亲的和声,唱响了一支支保平安的和谐乐章。 她在窗口从事接待服务群众、办理证件的琐事,日复一日、工作平凡,她用甜甜的微笑,热情接待每一名办事群众,数年如一日,用心每一刻,不仅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也赢得了办事群众的赞许。和彩虹从小就目睹了乡亲们的生活困难,走上工作岗位后,始终将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她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是从基础走出来的民警,我的职责就是维护父老乡亲的和谐安宁”。她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全身心投入工作当中,从不让领导操心,也从不讲条件,不管是窗口服务还是走村入户,总是尽心、尽力、尽责地把工作做得最好。哪怕到了下班时间,她都热情接待,直到办好事情,让群众满意而归。节假日休息时间,只要一个电话,她都能及时赶到为群众办事。从1993年工作以来,她在工作中,做到了无一投诉、无一差错,亲切的被办事群众誉为“知心友”。服务无止境,笑靥是她的标签,她用敬业的态度办理每一笔业务、用甜美的微笑温情绽放在一线,以她春风化雨般的温馨服务和兢兢业业、不知疲倦的辛勤劳作,为群众提供一流服务,展示出了德钦县公安机关的爱民亲民的良好形象。 在德钦县公安局,民警们都会亲切地称呼和彩虹为“活电脑”,这个称号是她多年奉献青春和辛勤汗水付出努力的真实写照。在基层派出所工作时,由于条件限制,每个派出所电脑数量有限,且系统开发远不如现在完善,入户走访调查、户籍业务等都要人工记录、办理。在此过程中,和彩虹通过认真的工作态度、细致的工作作风,把每项业务做得尽善尽美,辖区每户居民、每名群众的情况都深深地印在她的脑海中。到治安大队工作后,业务更加繁忙,并直接对口全县六乡两镇8个治安派出所业务工作,在派出所当过内勤的民警对和彩虹都有着很深的感情,都亲切地叫她“小和姐”,户籍业务遇到问题了,问小和姐;治安报表有问题了,问小和姐;重点人口管控遇到问题了,问小和姐……她成了警务工作的“百事通”。 在工作中,她要求自己做得更优秀,在社会、家庭生活中,也是力争做好自己的角色,做好父母眼中的孩子,丈夫眼中的妻子,孩子眼中的母亲。人说最难处的就是婆媳关系,几年中,公公婆婆一直把儿媳当成自己的闺女看待,为了让和彩虹安心工作,老人主动把她的女儿带在身边十多年。陪两位老人和孩子的时间变得很少,为此,每个星期她给老人打电话,聊聊天,讲讲生活、社会发生的一些趣事,回家时给老人买这买那。平时买套衣服都舍不得,但只要一提给老人买东西,没有不愿意的时候。邻居们都夸她是孝顺的儿媳妇,她爱人也经常自豪地说:“最放心的就是家里媳妇和公婆相处比我这个儿子还要亲”。和彩虹说尽管自己努力在做,但始终不能算是一个好媳妇,最好的孝顺莫过于对老人的陪伴,由于工作的特殊性,长期的陪伴更多变成了她的奢望。 像其他战斗在高原一线的民警一样,和彩虹面对的是人少事多,基础设施滞后,民族宗教信仰差异等重重问题,特别是在基层业务部门工作,加班更是家常便饭,有时遇到维稳敏感节点或重大案件,在单位值班、在外出差等情况屡屡发生。她觉得最对不起的是女儿,她一直被寄放在大理的公公家,她只能一个星期给女儿打一次电话,一年去大理看她一次,这么多年母女俩很少在一起,更别说是照顾女儿的学习生活了。得益于强大的家庭支持,和彩虹才敢在工作岗位上放开手大胆干,为了回报家人更为了肩上的职责,在无怨无悔中默默奉献,在迪庆最苦寒之地挥洒青春年华,谱写警民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