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局指派云南忠信勤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联合州信访局成功调解普达措国家公园悠幽庄园诉讼案信访。 普达措旅业分公司与香格里拉市兰亭逸品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7月1日签订《普达措国家公园洛茸生态馆合作经营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合作经营期限5年。由于香格里拉市兰亭逸品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履行原协议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为了减少该项目的继续履行给普达措旅业分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普达措旅业分公司按原协议规定于2016年4月8日向香格里拉市兰亭逸品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合同通知书,双方于2016年5月办理了洛茸生态馆及设施设备移交手续,确认了损坏缺失物品清单,并在第三维修方丽江古格装饰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普达措悠幽庄园硬件现况问题列表》上签字确认,但双方就原协议解除及相关清算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香格里拉市兰亭逸品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迪庆州信访局进行信访。普达措国家公园是我州的旅游行业窗口,是迪庆州唯一一个AAAAA国家级旅游景区,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本诉讼案件,州信访局与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局互相及时联系,共同研究制定处理该信访案件的相关方案,法律援助工作局指派云南忠信勤明律师事务所苟正红律师为该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2016年9月21日,州信访局召集双方当事人,就信访案件焦点问题进行调解,州信访局领导从稳定和团结为出发点,引导双方正视和面对合作现状,并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处理双方争议。苟正红律师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解答本案相关法律问题,解答法律法规、政策关于国有企业的强制性和原则性规定,使纠纷双方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经过三天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共识并签订了和解协议,该案件得到成功调解,为建设和谐企业、和谐香格里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