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在局目督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局目标督查管理考核督促检查工作小组对局机关目标督查管理制度建设、过程建设、基础档案管理等工作以及9个科室和1个派出机构目标督查管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和不足。按照《2016年政府系统目标督查管理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迪目督办〔2016〕1号)要求,局机关认真总结2014、2015年目标督查管理考核工作的经验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并形成详实的综合性报告提交局党委和局目督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制定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局党委和局目标督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目标督查管理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局目督领导小组和督促检查工作组成员,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制定下发了《2016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分解方案》、《目标督查管理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目标督查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迪庆州司法局目标督查管理考核督促检查制度》等文件和措施,为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明确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按照要求,局党委书记分别与局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之间,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职责和目标任务。与此同时,按照要求,责任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检自查,自检自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分管领导评议后提交局目督领导小组审核评议;单位每名职工填写《目标督查任务完成情况自检自查表》,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评议,并作为年终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进度。督促检查工作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看台帐等方式,对涉及目督考核的10个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从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各责任部门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同时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要求及时整改完善。(陈婷) |